林辰在空曠的廢墟裏找了幾件破衣服,將自己的血衣使用火機點燃,消滅證據後,從陰暗的小路向市區跑去。
來到市區後,林辰根本不敢打的(打的=打出租車),他身體表麵破舊的衣服不說,就是身體內部的傷口,已經開始流血,魔元力稀薄,雙腿甚至都有些沉重。
林辰快速的穿梭在黑暗的胡同中,他不敢走大路,隻能走沒有路燈的道路,以驚人的記憶力,雖然七拐八拐,到是並沒有迷路。
中途林辰又盜取一雙雨鞋,這鞋唯一的好處就是不漏,林辰身體的傷口已經開始流血,魔元力也漸漸的枯竭,鮮血流入雨鞋中,不至於在地上留下鮮血腳印,要不然以警犬的嗅覺,肯定會跟隨鮮血找到他。
這看似不重要的細節,卻是最為致命的環節,林辰對於細節方麵一向把握的很好。
一個小時後。
林辰感覺自己的全身手腳麻木,大腦眩暈的厲害,臉色蒼白如紙,仿佛得了一場大病,隻是一雙眼眸卻堅定的盯著前方看。
“還有十分鍾的路程,就到古風小區。”林辰心裏不斷的告誡自己一定不能夠倒下。
天不如人願,就在這個時候,前方出現一胖一瘦兩名巡邏警察,
林辰心裏咯噔一下,前進的腳步本能的緩慢下來,閑庭信步的走在大街上,如同一名夜間的觀賞者。
兩名巡邏警察發現林辰後,果然走了過來,有些疑惑的看著他,胖子上前問道:“你幹什麼的。”
林辰疑惑的看著兩人,指著自己的耳朵,手指搖了搖,表示自己耳朵不好使。
胖子警察看著林辰蒼白的臉色,破舊的衣服,而且耳朵還不好使,和剛剛特警大隊發布的凶殘組織人員一點邊都掛不上,同情道:“原來是聾子。”
“不對!一直沒有沒有說話的瘦警察高呼道。
林辰心裏一緊,將褲兜的手槍緊了緊,暗道如果兩人識破自己的身份,他絕對會毫不猶豫的出手,幹掉他們。
“怎麼了。”和林辰對話的警察道。
“你有沒有聞到一股血腥味。”那名警察疑惑的說道,將目光看向林辰。手已經放到褲腰出的警用54式手槍上。
林辰眼底閃過一絲殺機,笑容更加的溫和憨厚,拿槍的手慢慢的拔出,別怪我無情,要怪就怪你們兩個運氣不好。
“血腥味。”胖子搖搖頭,接著道:“你小子的鼻子跟狗鼻子一樣。”
“去!”瘦幹警察鄙視道。
胖子也不計較,直接將衣袖拉起,白色的紗布包紮的傷口,出現在兩人麵前,解釋道:“我說你還不服氣,昨天晚上和媳婦吵架,一不小心被她拿剪子給劃破了,足足五寸長的大口子。”
林辰心裏暗自鬆了一口氣,對胖子感激不盡,殺警察這可不同於殺常人那麼簡單,這可是直接挑戰政府的威嚴,沒有人可以和政府作對,就算是異魂者也不行,林辰自然知道這點,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會對政府人員下手。
看到胖子胳膊上的傷口,林辰本能後退一步,驚恐的看著他,嘴裏發出啊啊的聲音,就連身體都有些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