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戰爭失敗後,光緒帝憤於戰敗割台,欲思振作,決心變法,改革政治。1898年6月發布“明定國是上諭”(即《定國是詔》),實行變法。9月,慈禧發動政變,扼殺新政,囚禁光緒帝於瀛台,開始複出訓政。
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慈禧挾光緒出逃西安。第二年2月14日批準《議和大綱》,並頒布了“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的無恥政策。9月7日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醜條約》。1902年回到北京,自此之後,慈禧“惕於外人之威,凡所要求,曲意徇之”。至此,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完全確立。
也許是這些喪權辱國的不公平條約讓世人更加重了對慈禧的“罪惡”印象,於是就清查了她的一生,最終判了她“九宗罪”:
(1)涉嫌殺害慈安太後。1881年3月9日,慈安太後猝死,死因不明,有傳言說是被慈禧毒死。
(2)蠻橫幹涉同治皇帝婚姻,以致皇帝內心鬱結,英年早逝。
(3)同治去世後,慈禧違反祖製,立宗室載湉繼承皇位,自己繼續垂簾聽政。
(4)國難之時不思節儉,反大肆慶祝自己的六十大壽,勞民傷財,貽誤大事。
(5)一味屈膝求和,錯失戰機,並簽署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等多項條約。
(6)破壞變法,鎮壓維新黨人,阻礙清朝的圖強之路。
(7)生活奢侈腐敗,單是死後的陪葬品就奢華得讓人瞠目結舌。
(8)鎮壓太平天國農民起義。
(9)寵信太監李蓮英,又為他打破祖製,賞其為二品。
如果硬要較真的話,慈禧的罪過可不僅僅是這些。她對中國人來說,實在是一個讓人深惡痛絕的角色。關於她的私生活、執政手段等都成了民間附會的“題材”。在她統治中國的47年間,清王朝徹底摔碎了天朝上國的神話:屢被列強欺侮、簽訂賣國條約、民怨四起……她是個搞宮廷政變的陰謀家,通過政變抓權、奪權,雖無皇帝之名,卻有皇帝之實。這種種罪行,把她死死地釘在了曆史的恥辱柱上,無法翻身。
但也有人為慈禧叫屈。認為如果沒有慈禧,大清帝國的滅亡將會提前許多年。她隻是命不好,生在末世,雖以鐵腕治世,卻依舊改變不了末日的清王朝的命運。在她統治時期,辦洋務、興新政,以圖國富民強。為鞏固清朝的基業,不惜血腥鎮壓。但清王朝還是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滅亡,而主政的她作為一個女人,就背負了所有的罵名與罪名。
畢竟還是離得太近,國人的情緒尚未恢複過來。那段曆史的痛苦記憶也影響到了對當事人的看法,慈禧的是非功過真不是那麼好評價。但很明顯,慈禧作為一個通過政變登上政治頂峰的女人,必然有一定的政治機謀。隻不過,腦子用偏了而已。
現代啟示錄
奢侈有罪嗎?
慈禧對奢侈品的喜歡是可以確定的。不但生前喜歡,死後還帶著一輩子搜羅來的好東西陪葬。那麼,奢侈到底是不是一宗罪?
中國已經成了奢侈品消費的大國。總有無數的女人前赴後繼地奔向大品牌的戰場,一擲萬金,買回一個除了看沒什麼實用價值的包包或者香水、鞋子。這些可作尋常人家一年口糧的東西,遭到了狂熱的追捧。但很多人無法理解的是,這種東西,有錢人玩玩也就罷了,怎麼普通的工薪族也拚命去“搶”呢?
奢侈品,真有點石成金的魔力嗎?可以讓一個平凡的灰姑娘成為上流社會的公主?不惜血本的包裝,並不能改變血統。而且,超出自己的實際消費能力,隻會讓自己過得狼狽不堪。
你隻能背100斤的重量,卻不自量力地背上1000斤,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事嗎?能承受得了嗎?女人出於天性,可能都喜歡玩“奢侈”,但一定要量力而行。如果你有一萬塊錢的消費能力,那麼你買九千塊、一萬兩千塊的東西,別人都不會覺得不妥。因為你本身的實力在那裏擺著,就是一張活的消費卡。但如果你有一百塊的消費能力,卻要去買一萬塊的東西,那麼就看起來有些怪異了。去做一些太超出自己實際能力的事情,是很不明智的。在你每月掙兩千塊錢的情況下,不要鼓勵你自己花兩萬塊去買包。把你全部的生活壓在一隻手提包上,實在是太昂貴。在自己可以承受的範圍內小小地奢侈一把,既提高生活品質,也能讓自己開心,是一件兩全其美的好事。切記,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