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假如欲望膨脹了你,請多一份執著多一份從容 不該要的東西堅決不要(1 / 1)

第十一章假如欲望膨脹了你,請多一份執著多一份從容 不該要的東西堅決不要

孟子曾說過這樣一段話:“不要我所不要的東西,不幹我所不幹的事;求我必求,為我必為;當取則取,當舍則舍,如此而已。”魯迅曾說過:“拿得起是一種勇氣,放得下是一種豁達。”當一個人知道自己什麼能要、什麼不能要時,自然會選擇,也會適當放棄。

在這裏,我們所不要的東西,既包括我們不必要的東西,也包括我們不該要的東西。不該要的東西堅決不要,小到辦公室的紙張、信封,我們不能順手牽羊;大到價值昂貴的金銀財寶,我們不能占為已有。如果要了,欲壑難填,終有一天我們會一頭栽進萬劫不複的深淵。

有這樣一個故事:

朝廷裏,子敬和景昌是冤家對頭,他們倆一直在明爭暗鬥,都渴望能獲得更高的位置和更大的權力。但是景昌比子敬走運,他被提拔了,而子敬卻什麼也沒得到。怎樣才能除掉景昌,使景昌身敗名裂呢?子敬冥思苦想,終於想出了一條計策。

於是,子敬去拜見景昌,誠懇地說:“景昌大哥,過去我有對不起你的地方,是我錯了,你一定要原諒我呀!”

景昌見子敬登門認錯,心下得意,擺出寬宏大量的樣子說:“沒什麼,過去的事情別提了,咱們團結一致向前看。”

子敬隔三差五就到景昌府上走動,每次都帶些小禮品,不輕不重,景昌漸漸地也就習以為常了。

有一天,子敬對景昌說:“現在李員外和海秀才在爭一片閑地為自己的私人屬地,海秀才跟我關係一向不錯,你看能不能幫海秀才說句話?”

這件事景昌是知道的,不是什麼大事,就替子敬辦了。之後,子敬拿了更多的禮品來感謝。

長此以往,景昌幫子敬辦的事越來越多,當然禮品也越來越重。不知不覺中,超過原則的尺度也越來越大。

終於有一次,子敬讓景昌辦一件很危險的事,並許諾事成之後必有重謝。

景昌不幹,於是子敬取出一個小本,上麵記著景昌每次受賄的時間、事由等,人證物證俱全,這些足以毀掉景昌的前程,不得已景昌答應再幫這一次忙,但是下不為例。

沒有下一次了,很快東窗事發,景昌要在獄中度過自己的餘生。

可見,如果要了不該要的東西,就有可能會欠下用一輩子的時間也還不清的人情債;如果要了不該要的東西,我們付出的代價可能是自由,甚至是生命。

物質上永不知足是一種病態,其病因多是權力、地位、金錢之類引發的。這種病態如果發展下去,就是貪得無厭,其結局必定是自我爆炸,自我毀滅。

不要不該要的東西是一種智慧,它能為你換來平安、快樂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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