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骨王的骨頭,還有一些靈韻,骨王的骨頭似乎斷了身體。
骨王說四天前,正是借著偷來的陰氣還沒有消散,做事的機會,沒想到這個混蛋竟然來到了城隍區這裏。
不死骨有一個奇跡,那就是在被殺死的時候,骨體還沒有死去,可以通過自己的骨體靈韻,度過了漫長的睡眠,重獲生命。
“你叫什麼名字?你從哪兒弄到這塊骨頭的?”我問林火。
林火被我的手速嚇了一跳,被我這麼一問,立刻反應過來。
“把骨頭還給我!”林火喊道。
我怒視著,手裏拿著黑氣四處亂竄,火燒林的腦袋。
“回答我的問題。”我冷冷地說。
等待林火的回答,我的手雖然用力,那種感覺似乎給林火壓得頭破血流。
林火被我抓住了,雖然心裏急,但也知道他不是我的對手。
“我叫林霍,”林霍說。“那是我在地上找到的骨頭。按照被遺棄的外圍的規則,找到死者骨骼的人都屬於我。那是我的。"
林火還是不甘心,想要取回那一根骨頭。
我的手指亮了起來,說,“你的身體很生氣,這不是一根骨頭可以感染的,其他的骨頭在那裏嗎?說吧,別說我會放你走。"
手指點在林火的眉毛上,隻要林火違背了我的意願,我就把他給滅了。
“哥哥,他對我有用,你把他給我。“這時候,槍手從遠而近到我們這邊,走了過來。
拿槍的人說,和我以前對他說的一模一樣。他惹我生氣了。
我沒有理會槍手,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林火靈身上。
“我剛才的這塊骨頭,我撿的時候就是這一塊,現在被你搶了,我真的不知道。”林火說道。
我盯著林火,從表情上看,他說的是真的,但他的氣感跟他說的完全不同。可以說,如果一個人隻噴一次香水,那種氣味會在一段時間後自然消散,但如果一個人繼續噴香水,不到一年半,那種味道就不會消散。
我感到森林火上的骨頭的精神,像培根一樣,如何使我相信森林火隻有一根骨頭。
“哼,我有的是辦法讓你開口。”我冷笑一聲。
就在這時,一點寒芒向我襲來,我翻身而起,一把匕首擋住了寒芒之間。
我看著槍手,手裏擺弄著一柄花,匕首刺進了林火的身體。
林極火化為黑煙,被匕首吸收。這不是殺人,我隻是把林火封印起來。
匕首刀多了一條紅線,鮮紅的血。
老王送給我的匕首,我從來沒有用心研究過,最近我才知道這是一把質量不錯的滅魂器,滅魂器有很多,穆雲森斬魂劍,王可刺魂針等。,是對靈魂產生致命影響的武器。
但這把匕首厲害,不是要摧毀靈魂,而是用我的逮捕靈魂的方法,讓我把那些有用的靈魂封印起來。當我沒有身體的時候它是非常有用的。
槍手看到我的匕首瞬間吸收了一個靈魂,不由皺眉。
“魂殿?你在北民鎮幹什麼?-不!”槍俠喝道。
老王以前並沒有隱居在魂係叫做天宮的地方,在華南勢力很大,老王是最好的,但老王年紀大了,不想做戰鬥。隱居到了北民鎮。
這裏雖然是墳墓,但卻是陰陽相對應的,這裏的城隍廟區,也叫城隍廟區。
可是我聽了槍俠的話,怎麼給我的感覺是,魂殿不應該是北鎮的人?
“讓你把怨恨的身體給我,你好好的不聽話,現在來問我?”我哼了一聲。
手裏的匕首舞出幾朵刀花,我飛快地衝向歹徒。
匕首和長槍各有優勢,但也取決於使用者,匕首現在在我手中,那是一寸短,一寸險。
靠近槍俠的身前,借助他比對方快上一點的速度,我迅速拔出匕首,壓製住槍俠的攻擊範圍,讓他隻能被動防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