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職場博弈法則:明明白白做事 員工與企業的博弈:高薪是幹出來也是爭取來的
在聯想公司,許多員工喊出的“公司不是我的家”,其實這已經深入人心,為廣大的打工一族所普遍接受。付出就要求回報,並不過分。而從公司的角度出發,付出薪酬的前提,是要求員工為公司作出相應的貢獻。在公司和員工既“相互依賴”又相互爭鬥的博弈中,最直接的表現形式就是薪酬。
其實,薪酬是員工與企業之間博弈的對象,這一博弈的過程與“囚徒困境”很相似。由於員工和企業很難有真正的相互認同,雙方始終先考察對方而後決定自己的行為。員工考慮:拿這樣的薪酬,是否值當付出額外的努力?企業又不是自己的,老板會了解、認同自己的努力嗎?公司會用回報來承認自己的努力付出嗎?公司方麵考慮:員工的能力,是否能勝任現在的工作?給員工的薪酬待遇,是否物有所值?員工會否對公司保持持續的忠誠?
有一個有趣的調查。875位接受調查的人力資源主管中,60%表示會在麵談時對薪水保留一些彈性,隻有30%說絕對不能調整,其餘10%要視對方的態度而定。另外一個調查則發現,高達80%的人力資源主管是願意跟麵試對象好好溝通薪水的,他們甚至並不排斥要進行一點“談判”。
俗話說,“會吵的人有糖吃”,在談薪水這件事,不能說是100%對,但對你的薪水發出聲音,至少你的主管會多納進一個考慮的因素。
當企業與員工的關係逐漸脫離傳統上對下雇傭,逐步走向平等互惠,其實你對薪水可以發揮更大的影響力,企業也未必全然不能接受。
重點是:“談薪水,請給我一個更好的理由。”對於加薪,最關鍵的問題是:“假如你原本年薪是70萬,現在開口要100萬,你要告訴我,多30萬的理由是什麼?”如果你無法提供極具說服性的理由,企業隻好舍棄招攬你的想法。
除了在麵談中,要清楚表達自己的市場價值,對上班族來說,應該建立另一種積極的認知:爭取合理的薪資,是一個長遠的目標,第一次沒談成,不代表就要放棄。
有一個這樣的管理故事:一位總裁某次跟朋友閑聊時抱怨說:“我的秘書小喬來了兩個月了,什麼活都不幹,還整天跟我抱怨工資太低,吵著要走,煩死人了。我得給她點顏色看看。”
朋友說:“那就如她所願,炒了她唄!”
總裁說:“好,那我明天就讓她走。”
“不!”總裁想了想又說,“那太便宜她了,應該明天就給她漲工資,翻倍,過一個月之後再炒了她。”
朋友問:“為什麼?既然要她走,為什麼還要多給她一個月的薪水,而且是雙倍的薪水?”
總裁解釋說:“如果現在讓她走,她隻不過是失去了一份普通的工作,她馬上可以在就業市場上再找一份同樣薪水的工作。一個月之後讓她走,她丟掉的可是一份她這輩子也找不到的高薪工作。你不是想報複她嗎?那就先給她加薪吧。”
一個月之後,該總裁開始欣賞小喬的工作,盡管她拿了雙倍的工資。因為她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果和一個月之前不可同日而語。但該總裁並沒有像當初說的那樣炒掉她,而是又重新重用。
從總裁的角度看,他可以說是運用博弈的理論,通過增加薪酬使員工發揮出實力。如果當初他就把小喬炒掉,這勢必給雙方都帶來一定的不利。而所謂的博弈就是雙方實現共贏。但如果從公司的管理角度看,這個故事說明了一個現象:許多員工在企業工作中,經常不斷地在衡量自己的得失,如果認為企業能夠提供滿足或超過他個人付出的收益,他才會安心、努力地工作,充分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把自己當做企業的主人。但是,很難判斷、衡量一個人是否有能力完成工作,是否能夠在得到高薪酬後,實現老板期待的工作成績。老板經常會麵臨著決策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