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我七歲,被陳爸陳媽帶出了平遙。
母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因為心病鬱鬱寡歡而離開了人世。她在平遙這麼個民風淳樸的地方名聲很不好,街坊鄰裏總說她是因為這一生行為浪蕩,不守婦道,最終被男人拋棄得了見不得人的病才死的。
我四五歲的時候不懂事,並不知街坊鄰裏的這些話是什麼意思,於是便跑去問姥姥,為什麼那些人要那樣說媽媽。
那時候姥姥隻是歎氣,她說,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懂。隻是,小舒,你要記得,你的父親是個蓋世英雄,你的母親這一生隻愛過你父親一個人,隻不過,那愛太過慘烈,以至於最終落了人的話柄。
四五歲的年紀正是不通世事的時候,我並不知曉她說的是什麼。隻是腦海裏在經過信息的過濾後,留下了父親這兩個字,以及那句,你須記得你的父親是個蓋世英雄。
英雄這個詞,對一個小娃娃來說,其實是兩個很重的字。
因為,你永遠也無法想象,那個年紀的孩子,他們的英雄崇拜觀有多麼的強烈。尤其是在有人告訴他們,你的父親是個蓋世英雄的時候,那股子的來自內心的驕傲,是超過一個成人所能夠想象的程度的。
於是乎,在之後的兩年裏,我便一直幻想著,有那麼一天,我的父親會像古代電視劇裏高中狀元的大官一樣峨冠博帶的來接我。
然而,七歲那年,也是改變了我人生的那一年,我最終沒能等來我的父親,等來的卻是一輛來自城裏的豪華汽車,車上緩緩走下一對夫婦。男人身上散發著中年人應有的沉穩,模樣端正,很是正派。女人化了高貴冷豔的妝,高高昂起的頭顱以及那冷漠的眼神也注定了往後的十幾年,我對她的畏懼。
那是英雄變為英烈的一天,也是我幻想之中本該受盡寵愛的女兒瞬間變為了私生女的一天。
理想之中的童話鎮被盡數摧毀,現實的城崩瓦解打得我措手不及。
而真相就是我的親生父親本是部隊將領,早有家室,當年因一時陰差陽錯與我們母親相愛,最終有了我。可兵士條例上其中有一條準則就是不得對家庭不忠,因而我的父親最終沒能放棄高級將領的職務,將我歸結於了最見不得人的私生女。
人生的際遇之變就是如此,我是個見不得光的私生女,即將被親生父親生前最好的朋友接走,於此同時,這車上也坐著我父親的另一個女兒——陸孟羿。
那一天,我扯著外婆的衣角,咬著唇萬分倔強的看著她,身旁是已經決意要帶走我的陳爸陳媽。我死死地拉著她的衣服,我說,“阿婆……不要扔下小舒……”
可是,最終,她卻狠狠的別過臉去,掰開了我的手。
那是十三年前的一轉身,那一轉身對她來說約莫便是盼著後輩能夠過上更好的日子的決絕,對於我來說,是另一個新的人生的開始。
我被陳爸陳媽強行帶上車,一直強忍住未曾決堤的眼淚也終於在汽車駛出平遙小鎮的那一刻再也繃不住落了下來。
我至今都記得在我坐在那輛車後座忍不住落淚的時候,來自陳媽的那句譏諷,她說,“剛剛在你姥姥麵前的時候強忍著不哭,如今哭個什麼勁兒,這裏可沒人心疼你。”
也就是因為這句話,我便立刻把眼淚抹幹了。而後的很多年,絕少掉過眼淚。
於是乎,在很多年後,在紀亦卿欺負了霍中天的時候,在那個我因為跟他打了架而被老師在臉上畫上一個個圓圈,在操場上跑圈的那個晚上,曾經有個人問過我,你受了委屈為什麼不哭?如果女人不是水做的,那還要男人的保護做什麼?
他說,女孩子就該有個女孩子的樣子,該哭的時候哭,該笑的時候笑,該鬧的時候瘋了一樣的鬧。這才是女孩子的本分。
不過,那是後話了。
因為,我在遇見那個人的那個下午,就做了一件很不討他喜愛的事情,以至於後來的很一段時間,我覺得他很不喜歡我。
那個人就是陳讓,我後來的很多年裏都無法擺脫的劫數。
我第一天到達不夜城的陳家大宅子的時候,幾乎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高樓,陌生的仆人,就連房間裏的被褥味道都是陌生的。
七歲的女孩子,不夠成熟卻已經足夠敏感,那股子深深的自卑感在遇見這座城市的時候便一觸即發。沒有親人在身旁的姑娘,還不懂得如何用反抗四周,便隻好學會了用沉默建起心牆。
不像孟羿一樣從小生活在富裕家庭,我的內心始終是自卑的。江爸始終秉持著一視同仁的原則,對我和孟羿同等對待。可家裏的仆人阿姨們卻是很自然的偏心著穿著打扮都得體大方的孟羿的。
於是乎,剛剛搬來的那一天,幾乎所有的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孟羿的身上。而我,在默默地收拾好房間後,便自顧自的一個在偌大的庭院裏走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