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白眼狼”:見利忘義不講原則 4.貪心如深壑,永無滿足之時(1 / 1)

第8章 “白眼狼”:見利忘義不講原則 4.貪心如深壑,永無滿足之時

貪婪是一種饑渴的心態,它的本質是不安,在心理上貪婪的人,永遠不知道滿足是什麼。他不停地向外追求和占有,把生活當作追逐的手段,貪婪者最明顯的行為特質是囤積,他們不停地盤算追求更多的東西好據為已有,所以他們潛意識裏有著嚴重的匱乏感。

秦檜權傾朝野,為人心狠手毒,凡不附己者,動輒陷害,而朝中文武百官,人人自危,為求自保,都不得不巴結逢迎之。又有一班宵小之徒,或臭味相投,或為求升遷,更是不遺餘力地攀附逢迎,故而朝野各級官員競相向秦檜送禮進貢,惟恐落於人後,而且賄賂手法花樣翻新,所貢賄品大至住宅,小至蠟燭,珍如珠璣,奇如異寶,五花八門,應有盡有,眾人都欲在這場“送賄”戰中出人頭地,以博取秦檜好感,於是秦檜“開門受賂,富敵於國”。如廣東經略(即邊防軍事長官)方務德為討秦檜歡心,別出心裁地令人製造了一種特殊的香燭進獻給秦檜。這種香燭,外表用燭油製成,麵內裏卻用多方搜羅來的奇異的珍稀香料填塞。秦檜宴客之時,點燃這種蠟燭,頓時異香滿廳,沁人心脾,秦檜非常高興,方務德也因此而得到器重。

秦檜任相後,便傳出風聲,要在杭州營建宅第,“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房屋未動工,大批賀禮便紛至遝來。百官爭相邀寵之際,獨有兩浙轉送司技高一籌,獨占鼇頭,該司以秦檜之事為己任,專門成立了一個名為“箔場”的機構,無償地全麵負責秦檜私宅營建事宜,該機構按分工不同,設置各類官吏,舉凡籌款、財務、構圖、施工、供應、設備等各項,皆有相應組織及官員負責。該機構一經成立,便終年忙碌不已,秦檜任相十九年,“箔場”便營造了十九年,一直無法撤銷。十九年中,從西湖邊到玉皇山,亭台樓閣,廳堂殿宇,曲霍回庫,苑圃園林,星羅棋布,點綴著湖光山色,市廛村野。一時杭州風光因之而增色。秦檜自己也弄不清他的宅第到底有多少,以致有一些別墅,他連去都沒去過。就在這些豪華可比宮中的宅第園林中,秦檜一家過著極其奢侈的生活。

這種以連續十九年的營造作為賄賂的方式,亙古未有,秦檜創造了貪官史上受賄的一個奇跡,可見其貪心如深壑,永無滿足之時。

秦檜在任相期間,還依仗權勢敲詐勒索,貪汙舞弊,賄賂公行,橫行霸道。紹興十年(公元1140年),他以宋金戰爭“預備犒賞”為名,要老百姓“計畝率錢,偏天下五等貧民,無得免者”。但錢銀聚斂以後,“兵未嚐舉”,他就喪心病狂地把這些銀錢都吞為已有,大發國難之財。

紹興十二年(公元1142年),南宋大將劉光世病死,他在建康的園第,被秦檜強行霸占。陷害嶽飛依附秦檜的張俊死後,其房地產日進二百貫錢,全部被秦檜奪去。

他還恣意兼並農民的土地,在“金陵,田業甚富”。為了榨取農民的血汗,他還派官吏去管理。這些人依仗秦檜的權勢,欺壓百姓,以刮削民脂民膏為能事,供秦檜一家過著窮奢極欲的糜爛生活。

當時國家財用不足,而“秦氏之家,金珠充屋”,“教坊所汰之人,塤皆養之於家”以“奉歌酒之歡”。秦檜的收入一年有幾十萬,其財產比朝廷的左藏庫還要多過數倍。

由於小人有不同於常人的自私性,因而,小人的欲望很高,胃口很大。若有可能的話,他恨不得一口把天吞了,一口把地啃了。當他該得到的完全得到了的時候,他還會想著別人那應該得到的--哪怕別人比他得到的還少。

佛家有雲“貪、嗔、癡”乃三毒。人之大忌就是貪得無厭,曆史上那些野心勃勃的君主,那些嗜財如命的貪官,有幾個有好下場?作為凡人的我們,對於物質的東西都有一定的貪欲,誰都想賺到更多的錢,得到更多的東西。可是事情都應該有一個度,對物質的欲望若是控製在一個度內,就可以化為拚搏的動力,驅使我們前進。但若是放任貪的欲望,就極有可能玩火自焚,終究被“貪”拉入欲望的深淵。

人生悟語:

小人貪圖榮華富貴,挖空心思,賄賂、貪汙、剝削,種種手段統統使遍,哪管他人衣不蔽體,怨聲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