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當場宣布第七第八被告人,並且火速控製了兩名被告人的名下所有產業。
其中李文廣是李愛的堂哥,而第八被告人則是李文廣的父親李誌。
我是從香煙的盒子和瓶子上麵發現了李文廣的一些蛛絲馬跡的,而在地上撿到的那顆紐扣證實了,是李誌的紐扣。
具私家偵探調查,李誌是一名很有名氣的地產商人,早年離異,身邊帶著一個兒子,也就是李文廣。
而為了賺錢李誌一心撲在生意上麵,對兒子李文廣的教育卻有所疏於,造成了李文廣不學無術,整天在外麵花天酒地,十幾歲就在外麵跟小女孩在一起亂來,還弄大了人家的肚子。
李誌為了給兒子平事,花了不少的錢。
後來為了能省心一點,把兒子李文廣交給了弟弟和弟媳照顧,而弟弟家有個李愛,沒想到一來二去沒學好,反而把李愛也帶壞了。
兩人還做出**的事情。
這些李誌是不知道的,直到前段時間洪小雪,也就是本案的被害人死者的事情發生,李誌勃然大怒,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李誌想要打死李文廣這個兒子,但是兒子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最終李誌還是心軟了,畢竟他隻有這麼一個兒子,兒子沒了,他賺錢還有什麼意義。
李誌聯係了李愛父母,對李愛和李誌在一起的事情隻字未提,反而要聯係幾家的孩子,以李愛叔叔的身份出麵,並且願意拿出所有賠償款,來了結這件事情。
也就是之前張明泉之前帶來和我方原告見麵的那個人。
李誌知道兒子的事情後去了現場,當時他發現了死者,但是他沒有報警,而是第一時間清理了現場,把所有有關的東西都弄走了,隻是,人算不如天算,有些東西,冥冥中自有注定,最終法網恢恢他還是難以逃脫命運的審判。
我去過現場,找到了李誌的紐扣,而且警察在李誌的家裏也搜到了和紐扣一致的襯衫。
李誌是有錢人,有錢人有一個習慣,喜歡用一些特別的東西,最好是別人都沒有,隻有他們自己有的。
大到房子和車,女人和孩子,小到一顆紐扣一件衣服。
李誌有專業的設計師和造型師,而他穿的衣服來自於國際上知名的一個品牌,為了彰顯出李誌的特有風格,李誌的襯衫扣子上麵有李誌的名字縮寫。
這一點已經聯係到了這家服裝供應商,以及設計師的名字。
證明了這一點。
證據確鑿,李誌也沒辦法抵賴,而另外的六家孩子家長,紛紛上訴,要求李誌賠償,還要求保密這些事情。
至於這次的案件,因為查到了另外的事情,六家的孩子,在慌亂中說出了事實真相,慶幸的是,隻有李愛一個人感染了艾滋病毒,其他的孩子都檢驗沒有被感染。
案件也在這些孩子的自願交代中而完結。
“王律師。”
周末,本來是個不錯的日子,我也打算好好的休息一天,剛剛從離人旅館出來,就被人叫住了。
我去看的時候,洪小雪的父母已經走了過來。
看到我兩個人跪倒了地上,我上去扶著他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