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玩電腦我是祖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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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信集團的辦公室裏已經忙了起來,十幾個人打電話,發傳真,各做各的,完全是港城風格,孫思宇坐在公共區的沙發上喝著茶,林芳怡和吳帆則是坐在一旁的桌子前,桌子放著一台電腦,兩人盯著屏幕,林芳怡笨拙的敲擊著鍵盤。

“林雲,休息的怎麼樣?”孫思宇問道。

“不錯,就是餓了。”

“我們也餓了,就是在等你呢。”吳帆瞥了林雲一眼說道,自己總算找個機會能挖苦對方了。

孫思宇笑道,“咱們去樓下吃,不遠外有一家本地的小吃鋪,味道很好的。”

林雲一聽是小鋪子,立刻食指大動,“港城的小吃天下聞名,其實我昨天就想好好嚐一嚐,就是宋大哥和王大哥他倆太客氣,以後咱們別吃那種大酒樓,貴不說,味道還真不如那些小鋪子。”

“林雲,你等下,等我打完這句話的!”林芳怡不斷的敲擊鍵盤,她可不會隨便遷就自己的這個弟弟,別人拿他當個寶,可在她眼裏,弟弟就是用來欺負的。

林雲走到電腦旁,看到這是一台IBM電腦,外形已經跟十幾年後的電腦差不多,就是“腦袋”太大,屏幕還小,正常來說,九二年的電腦程序應該屬於486係列,其實所謂486是國內的稱呼,國外怎麼叫可不太清楚,畢竟林雲不是電腦專家。

IBM這個名字如今已經成了全世界電腦的代名詞,連國內很多人都知道這個公司的名字,當然,主要是在大學生這個群體中,畢竟國內很多大學都開設了電腦課程,其他人連電腦都沒怎麼見過,因為這東西太貴,普通人根本買不起。

不過對國人來說,IBM並不是最有名,最有名的還是微軟公司,以及那個今年才三十六歲的比爾蓋茨。

這個名字在國內大學生比米國總統還要有名的多,因為大家在很多如大眾軟件這樣的書籍上看到了他那傳奇般的經曆,什麼輟學去開公司了,開發出先進的軟件了等等,就仿佛他是一個開創了新時達,是這個世界頭號天才一般。

可真實的確如此嗎?當然不是,隻是成功者才配留下名字,即便你是個廢材。

其實在八十年代初,很多人都看到了電腦的趨勢已經勢不可擋,關鍵就在於是以什麼樣子被接受,首先站出來的是喬布斯,他是第一個個人電腦的開創者。

在當時,個人電腦的出現,對於米國的其意義可比蓋茨的微軟公司大的多,比爾蓋茨的貢獻還在於應用程序上,可是這方麵他也不是第一。

首先,現代應用程序的鼻祖DOS係統是比爾蓋茨從另外一家公司騙來的,以此係統為根基,他才弄出來視窗係統,然後還有圖片處理係統,文字直接錄取係統等等,這些都是他從其他公司手裏或騙或買弄到的,他的強項隻是能夠比其他人更能深刻的認識到這些係統的重要性。

並不是說比爾蓋茨在技術上不行,但他奉行的可不是獨立創新,比爾蓋茨和喬布斯一樣,奉行的是那句廣為流傳的名言:好的藝術家複製,偉大的藝術家竊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