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易經智慧 4.易經與聖經
《易經》的主題就是“易”。用現代的話語來說,就是“求變”。變能使人遠避災禍,變能帶來和平與安寧,變能成功與吉祥。一句話,變能使恩福從天而降。有感於此,孔子在《係辭?下傳》上說:“《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古今對《易》的注疏講解,可謂汗牛充棟。梁啟超在論及易之根本時說:“學易的人,最要緊卻在一個悔字。悔必思變,變則通,通則久,故雖遇凶咎,結果可以無咎。所以孔子說,假年學易,可以無大過。”
可見變是悔的結果。有所思而有所悔,有所悔而有所變。通過變而與天合一,得天之佑。天人合一,“悔”是關鍵。
我們在《聖經》中看到成千的以色列人發出了同樣的疑問:當如何行才能與上帝合一?當五旬節時,那位在耶穌被捉受審時三次不認他的主,性情仿佛孔子弟子中的子路的彼得,在基督複活之後第一次冒著危險,公開向眾人傳講耶穌是救主的信息。
眾人聽見這話,覺得紮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的上帝所召來的。”
《易經》與《聖經》在領人與天合一的道路上所指示的第一步都是一致的:變革、悔改。
悔是內心的感觸,而改是這種感觸的必然結果。彼得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奉耶穌的命受洗,無論是對於猶太人,還是對於中國人都是一道新的真理之光,因為這光必等到耶穌降世之後才可能發出。罪人在受洗時就與基督一同死,從水中上來時,就象征著與他一同複活。受洗乃是對救主複活的一個紀念,用真正的新的生命來紀念複活的救主的大能。
在耶穌受難之前,猶太人是以宰殺羊羔等動物犧牲來表達自己相信那將來的“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的羔羊”的血,能洗除罪人的罪。中國古代所舉行的向神獻祭的郊祭也是流犧牲的血。各種獻祭的規則就是《聖經》中所說的“摩西的律法”,這些都是影子,而實體卻是基督。當基督作為“逾越節的羔羊”和“上帝的羔羊”在十字架上為人類的罪而被獻上時,影子就與實體相遇,影子就在實體中實現了其象征的意義,也就不再有存在的價值了。因此“摩西的律法”或稱之為“儀文的律法”便隨著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不再對基督徒具有約束力了。
《易經》開篇就論及天,可是今日許多學《易》之人,竟將自然的天體與其創造主混為一團,豈不可惜?如此的讀《易》又哪能“無大過”,哪能尋到真正的天意呢?
《聖經》將天意表達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使人不會有半點的模糊認識。可是上帝的旨意體現在哪裏呢?
在大衛王所寫的一首詩歌裏記載了耶穌的話:“我的上帝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
保羅在寫給羅馬的書信中說那些猶太人“既從律法中領了教訓,就曉得上帝的旨意,也能分辨是非。”
《聖經》中的這兩段經文都清楚地說明,上帝的律法就是上帝旨意的表現,正如憲法是國家意誌的體現,黨章是各黨的意誌的體現一樣。上帝所親自製定,基督在西乃山親自宣布又用手刻在石板上的十誡道德律法,就是上帝對人的旨意的體現,是義與罪、善與惡、是與非的標準。
在人類文化史上,有兩本書對後世具有深遠影響,那就是《易經》與《聖經》。
《易經》、《聖經》對各自接受者的行為方式包括思想方式,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從而形成不同的文化模式。
《易經》是經典中的經典,哲學中的哲學,智慧中的智慧。
《聖經》裏的語言非常美妙,其核心問題是上帝;《易經》的核心問題是陰陽。
許多人講,易經是東方中國的聖經,這是有根據的。《易經》哲學文化和中國哲學文化中的許多經典互融,在中國哲學體係中,儒家哲學有易經,道家體係中有易經,佛家的悲憫與莊嚴中也有易經。在中國實用科學中,醫學、建築、農業、軍事等領域也有易經。
不了解西方文化的人,麵對《聖經》的第一個反映是“上帝”:什麼是上帝,他來自哪裏?他是什麼人?為什麼我們人類都是他創造的?一係列的問題看似幼稚,卻反映了兩種文化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