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中國怎麼辦?——如何搶占新一輪競爭的製高點 學習各國低碳經濟發展的經驗(1 / 1)

第三篇 中國怎麼辦?——如何搶占新一輪競爭的製高點 學習各國低碳經濟發展的經驗

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雖然經曆了先汙染後治理的教訓,但也積累了許多治理汙染、發展低碳經濟的經濟。總結起來,發達國家的經驗主要有三點:一是製訂了完善的環境政策法規標準製度體係,二是建立了完備的環保基礎設施,三是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這三點共同構成了發達國家改善環境質量、發展低碳經濟的三大支柱。

第一個支柱:製訂嚴厲的環境保護政策措施。20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美國以《國家環境政策法》、《清潔空氣法》、《清潔水法》等為標誌,告別了惟經濟發展的時代。特別是《國家環境政策法》,要求一切重大行動都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既開創了世界環境影響評價的先河,又找到了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的途徑。日本一開始寄希望於在不妨礙經濟發展的情況下保護環境,如1967年製定了《環境汙染控製基本法》,特別強調“保護生活環境”應“與經濟健全發展相協調”,結果沒有逃脫環境汙染日趨加重的厄運。在強大的社會壓力下,1970年日本確立了環境優先的原則,頒布修訂《公害對策基本法》等多項法律,刪除了維護生活環境與經濟發展相協調的條款。在環境優先原則的前提下,日本實行了世界上最嚴格的環境標準。

第二個支柱:建立完善的環境基礎設施。如德國法律規定,無論是生活還是生產汙水都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才能排放。德國為此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了統一的汙水無害化處理排放標準,這個標準還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而同步調整。德國目前生產和生活汙水無害化處理率將近100%,公共汙水管網覆蓋了總人口的95%,汙水管網的總長度為51.5萬公裏,可以繞地球13圈。自2000年以來,德國居民每人每年要繳納113.51歐元的汙水排放和處理費,以確保公共汙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

第三個支柱:加快調整產業結構。發達國家大力整治環境之際,恰逢世界性產業結構調整之時。20世紀70年代由兩次石油危機誘發的1973~1975年世界性經濟危機,沉重打擊了西方發達國家能耗高、汙染大的重化工業,發達國家開始發展以微電子技術為主的較少消耗資源能源、較少汙染環境的知識和技術密集型產業,而將鋼鐵、造船等資本密集型產業轉移到新興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帶來了巨大的環境效益,如日本從1975年到1980年,工業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5年中分別下降了12%和35%。再如,20世紀70年代,美國和日本在實施限製汽車尾氣排放的法規方麵,采取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美國以尾氣排放管製損失大於效益為借口,暫緩執行1970年通過的“馬斯基法”。日本則果斷實行了限製汽車尾氣排放的政策,不僅促進了環境技術的重大突破,而且迅速提高了日本汽車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