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楚的戲份已經拍到了最後的階段,再過一周的時間,就要殺青。
此時已經是10月尾,深秋轉寒。
第二天下午,伯爵夫人坐車過來接她,一起去商場走走逛逛。
“帝都雖然空氣不是很好,但是人文環境很不錯,跟巴黎是不一樣的生活氣息。”伯爵夫人看著窗外的車水馬龍,標誌性的古建築,以及忙忙碌碌的人群,不禁感歎道,“難怪凜冬會在這裏呆了六七年之久。”
“夫人這次想買什麼特產回去?”溫楚看著精致優雅的伯爵夫人,見她隨時隨地都活的很精致,紀凜冬也是,即使懶散宅在家,那男人也隻是平添了一份慵懶和性感,絲毫不折損骨子裏的貴氣和優雅。
她以前看過一段話,若是有幸在巴黎生活過,此後不管去哪裏,巴黎都將與她同在。清歡姐也在巴黎生活過,骨子裏就有一種很迷人的氣質。
她年少時遇到的第一個男人就是紀凜冬這樣的人,以後似乎也很難再喜歡別的人了。
溫楚失笑,將腦海裏莫名其妙的念頭甩開,長大以後她才發現,將視線永遠放在一個男人身上,隻會讓日子越過越狹隘。
“這一次回去,帶一些帝都的特產小吃就好。”伯爵夫人笑道,“順便想去逛逛商場,快到冬天了,據說帝都很冷,我想給凜冬買一些過冬的物件,你幫我挑挑。”
溫楚點了點頭,雖說紀凜冬到了冬天,就跟冬眠似的,一般是不怎麼出門的,富林路那邊裝了暖氣,室內跟春天也沒差,但是伯爵夫人想給他買,還是買吧,若是她的母親給自己買貼身的物件,她內心也會感覺到溫暖。
溫楚是從小在帝都生活長大的,小時候又是野孩子,對於哪裏的特產好吃,哪裏賣的最正宗最便宜,一清二楚,先是帶著伯爵夫人穿街走巷去了當地的特產商場,買了一大堆的特產,然後在陪著她去商場。
溫楚幫紀凜冬挑了一件冬青色的大衣,一條圍巾,然後便去伯爵夫人拉去逛了女裝。
“好久沒有這麼酐暢淋漓地逛街了。”一個下午加晚上的革命友情,兩人一開始還有些拘束,到後來,伯爵夫人挽著溫楚的胳膊,親昵地笑道,“在巴黎的時候,我有身份包袱,而且我們圈內那些人買東西都是眼都不眨,缺乏太多樂趣了,買東西還是要挑挑揀揀,砍砍價才算舒服。”
溫楚覺得她說的有趣,一個晚上的時間,確實對這位夫人的印象改觀了不少,骨子裏挑剔的很,卻要裝出優雅的樣子,不知為何有些小可愛。
溫楚沒什麼朋友,未成年時就被紀凜冬收養,身邊跟著這麼一個男人,自然沒女性朋友,加上從小就窮,基本不逛街,一晚上也逛得很開心。
“要是我有個女兒,我定然是每到春夏秋冬,都會帶著我女兒,幫她置辦衣物和生活用品,看著她從一顆小豆芽肆意地長大。”伯爵夫人看著小姑娘乖巧的樣子,感慨地說道,“阿楚,要是有機會,你來巴黎看看我,我帶你去逛巴黎的二十個區。”
“好。”溫楚笑眯眯地點了點頭,然後就見紀凜冬給她打電話。
“還在逛嗎?”男人站在廣場的噴泉處,穿著白襯衫,麵如冠玉,吸引了來來往往的女孩子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