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無比漫長的一夜。
當樓道裏的感應燈光熄滅時,林修會微微挪動身子,或是跺跺腳,或是拍拍牆壁,使燈光再次亮起。從不怕黑的林修獨自蹲在狹窄的樓道中竟不敢置身黑暗,不是怕鬼,而是擔心自己會忍不住昏睡過去。
林修以前經常找機會和同學外出通宵上網打遊戲,第二天回到學校依舊生龍活虎,直到中午才會犯困,睡一下午又是一條龍精虎猛的好漢。原本以為在這守一夜跟在網吧打遊戲通宵一樣,不是什麼艱巨的任務。
但事實給了林修一個慘痛的教訓。實際上在網吧裏通宵和在樓道裏守夜還是有很大區別的,玩遊戲時,不斷變化的遊戲會讓人專注其中,吸引人的注意力,並使人情緒亢奮,不容易困倦,而在樓道守夜時,一成不變的場景和空無一人的寂靜都讓人昏昏欲睡。
這二者之間的差距,就像是在蜿蜒的山道上急速飆車和在一條直線無比漫長的高速上勻速行駛一樣,一個讓人根本睡不著,一個讓人很難不入睡。
身處後者的林修在手機耗盡電量自動關機後,不得不靠感應燈來打發時間,感應燈每滅一次他就動一下,以此警醒自己不要睡著。
不管有多困,有多難受,林修哪怕掐自己一下,咬自己舌頭,也不肯閉眼打個盹兒,他知道這要是睡了就肯定會睡一晚,萬一睡得太沉,發生意外事件自己沒能醒來,那便追悔莫及。
熬過這漫長而寂靜的一夜,當天空泛起魚肚白時,林修瞪著滿是血絲的雙眼看了看手腕上的電子表:六點十分。
近十個小時過去了,樓下始終沒有任何異常,而洛蕭一般每天都是第一個走進教室的人,大約六點半左右就會出門,看來在這二十分鍾內很可能有意外發生!
林修用力揉了揉自己的臉頰,祛除一夜未眠的困乏,打起十二分精神警惕。
五分鍾過去了,十分鍾過去了,二十分鍾過去了,什麼也沒有發生。
當腕表的指針指向六點半時,4樓傳出開門關門的聲音,林修躡手躡腳下了樓道,小心翼翼地伸出半個頭窺視,樓道外走廊上穿著二中校服的洛蕭正在等候電梯,身上背著一個小巧精致的書包,還戴著入耳式耳機,不斷念著英語課文,似乎是在跟讀磁帶錄音。
不得不說女神就是女神,別人穿上二中那紅白相間設計奇醜的校服,就算是美女也會秒變村姑,可洛蕭穿著一樣的校服,偏偏能讓人眼前一亮,反倒覺得如此更有青春少女的清純美感。別人都說人靠衣裝,但洛蕭卻不需要,不僅不靠衣裝,反而能憑著自身的容貌與氣質,讓自己身上的衣服升一個檔次。
換了別的男生來,兩個眼睛肯定像被磁石吸引的鐵釘一樣,牢牢釘在洛蕭身上,可林修沒心思看美女,他的目光來回掃視著走廊兩端,擔心此時會有歹徒突然出現。
“叮”
歹徒沒來,電梯來了,洛蕭走進電梯,在她轉身的刹那林修縮了回去,從樓道瘋狂往下跑,僅僅四樓的層高,電梯要先加速再減速,到達一樓的速度反而不如林修跑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