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思雨完全忽視她的情緒,扯大了嗓子跟她說,“睡什麼覺啊,陪我出來逛街!”
林夏重複她的話,“逛街?”
她是有多閑?
不過雖然心裏是這麼想的,可嘴上還是心不甘情不願的答應著,“哎呦真是服了你了,行行行,幾點啊?”
“十分鍾之後吧,我去你家找你。”
“不用不用,我現在沒在家。”林夏馬上又說。
“那你在哪?”張思雨聽出了她語氣中的匆忙掩飾。她明明就是剛睡覺起來,卻不在家,那她睡在了哪裏?
林夏不想瞞她,她們兩個人已經是好多年的閨蜜了,彼此之間都沒有什麼秘密的,但是電話裏也說不清楚。
“好了,你待會在商業街那邊等著我吧,一會兒我就過去,等見著你了我再和你詳細說。”
“嗯好。”
掛了電話,林夏用手理了理蓬鬆的頭發,進了洗手間快速的洗了把臉,換了一身的牛仔褲白襯衫,也沒有化妝,就這麼素麵朝天的出了門。
這樣的林夏,看起來就像是個大學生,模樣清純,氣質恬靜,很是惹人眼球。
好吧,其實她就是個大學生,因為她還沒有畢業。
楚公館距離商業街有一段的距離,而且越靠近市中心,交通就越是擁擠。林夏不停的看著手機上的時間,心想這次思雨怕是要等煩了。
果然,她到商業街的時候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了。
“我就問你你知道十分鍾的概念嗎!”張思雨一看見她就朝著她算賬。
林夏自知自己理虧,挽著她的胳膊討好的笑著,“我知道我知道,可是路上堵啊,我總不能讓人家都給我讓路讓我先過吧?”
“死丫頭!”張思雨翻她一個白眼,卻任她挽著自己。
林夏嘿嘿的笑了聲。她就知道,她隻要哄哄她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兩個女孩一起圍著商業街開始轉。女人天生就對逛街感興趣,無論是青春年少的少女還是風情萬種的少婦,都無法拒絕漂亮的衣服、鞋子、包包還有首飾。
正如男人喜歡機車,喜歡遊戲一樣,女人喜歡這些東西都是天性。
張思雨這一路上看上了很多東西,可她隻買了其中的幾件衣服。林夏一直以來也是這樣,現在的大學生除了家裏特別有錢的可以隨意的大手大腳的消費之外,別的普通家庭出來的孩子,但凡是懂事一點的都會自己去打工賺錢,不會再繼續當父母羽翼下的寄生蟲了。
畢竟,都已經是成年人了。
再說了,她們兩個都不是那種喜歡的就一定要買到手的女孩。世界上漂亮的東西多了去了,怎麼可能每一件都能成為她們的。
不是所有你喜歡的東西,都能得到的。
這一路下來,兩個人逛了將近兩個小時,林夏感覺她的腿都酸了。張思雨買了幾樣東西,她卻什麼都沒有買。
她現在要省著點花,她還欠著楚蕭寒五十萬呢。
即使現在他們已經結了婚,這份錢她也是一定要還給他的。
這樣,一年之後她離開,她才能心安理得。
兩個人進了一家商業街旁的奶茶店,隨意的點了杯,都坐下來歇一歇。
這下一得空,林夏突然想起來了前幾天思雨給她打的那個電話,禁不住又問了句,“思雨,你確定那次你真的看錯了嗎?”
她想再確認一遍。
張思雨皺眉,忍不住的想罵她沒出息,卻終是沒有忍心再打擊她。她頓了一頓,回憶了一下那天的情形對她說道,“其實我也不清楚,我那天正好在路口等紅燈,也是隨意的朝旁邊看了一眼,看見停著的車裏坐在駕駛上的男人很像他,等到我想要過去確認一下的時候,綠燈就亮了。”
“我當時就想讓你馬上知道所以才接著打電話告訴你,沒想到還讓你發生了車禍。後來我又仔細的想了想,覺得那個人又不可能是譚閱,因為那輛車是蘭博基尼,以譚閱的經濟能力是買不起那樣的車吧。”
林夏安靜的聽著張思雨說,整齊又白淨的牙齒不斷的咬著插在奶茶裏的管子。
也對,這麼說來應該不是他
那麼譚閱,你究竟是去了哪裏?
張思雨看著眼前的女子好似被抽去了魂一樣,心裏也是一陣酸酸的難受。林林她究竟什麼時候才能放下這段早已經沒有了結果的愛情?
她半起身用力的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喂,你能不能長點出息,每次說起他總是這麼一副好似誰殺了你全家的樣子。不是我要打擊你,你們這都分手了多長時間了,譚閱估計早就忘了你是誰了。也就隻有你這缺根筋的,還在傻傻的等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