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對視威懾(1 / 2)

哐當一聲,劍被打落在地,林千瞪如銅鈴的雙眼,有些不可置信的望著林風,他不理解為何父親會阻止自己,區區棄子,失盡你王爺顏麵,殺了也就殺了,難道還念及舊情,一時心軟了嗎?

在林千看來,林寧諸舉,已是罪該萬死,當麵傷及了小王爺不說,還徹底給了王府一個響當當的耳光,讓景賢王府蒙上了不可抹去的羞辱,這樣的人,該不該殺?

該!當然該!

但前提是該殺之人,要跟他林風半點關係都沒有,林寧雖是棄子,但還是你林風之子,就算你在怎麼不仁不義,就算你跟他斷絕了所有名義上的關係,哪怕你詔告了天下棄於林寧,你還是無法改變這個血溶於水的事實!

況且,這麼多年來,林風摒棄於他,不過是出於口頭之言而已,這一點乃是人人皆知,沒立血書,沒發毒誓,別說他是個不能練武的廢材,就是個怪物,他照樣是你的兒子。

棄子,棄子,棄了同樣是子!

不過是待遇不同罷了。

若真是讓你林千憑著一時痛快,失手殺了他,那你林千從此便背上了弑兄不伐的罪名,這個罪名,將會伴隨著你一生,就是你千萬個不承認,你同樣難逃指責。

這就是鐵一般的事實!

林寧名義未去,姓名未改,就是林風之子最有力的鐵證。

諸般,林風豈會考慮不到這些,他麵對著林千那憤怒的雙眼,居然是感到了絲絲失望,今日之事,全然是因為你林千愛慕虛榮,浮華其表造成的。

所謂大丈夫敢作敢為,輸了就是輸了,不管別人是怎麼贏的,陰險也好,卑鄙也罷,也別管人家是多麼無能,哪怕眼前是一個畜生,你輸了還是輸了,當庭之下,眾目睽睽,看得真真切切,確實是因為你自己大意,被別人趁了虛處。

別人卑鄙陰險,那是別人的本事,你自己中了招,隻能怪你自己沒本事,天下大同,皆是此理,武力通天固然是行走江湖的製勝法寶,但卑鄙下流又何嚐不是呢?

一招出手,白骨盈山,固然可怕,若憑著三寸爛舌,能造成血流成河,將會更為駭人。古往今來,將相王侯,名垂青史的沒幾個,但遺臭萬年的著實不少。

再者,但凡你有萬分之一的男子氣概,能承認自己輸了,不但不會損及你的麵子,反而會讓人刮目相看,至於林寧,聽了這番話,他也贏得不自在,而且眾人心知肚明,今日比試,不過是他小子踩了****,運氣好,撿了個大便宜。

真論武力,他十個林寧,都不會是你林千的對手。

但你偏偏爭強好勝,非要拚那一時痛快,別人贏了都沒說什麼,你一個敗者,還要舉劍殺人,這不是自討沒趣嗎?

一番思及,林風對林千可謂是失望透頂,他深吸了口氣,不顧林千如欲吃人的眼神,當著眾人的麵,將萱兒解了綁,才下令驅逐了二人。

這場鬧劇,已經夠了!

其餘之人,雖感到些意外,但也沒說什麼,眾人明白,此刻林風並不是要想真放他們走,而是為了能給林千一個台階下,同時也是給自己一個台階下。

他目光灼灼的盯了眼林寧,整個過程沒有言語,甚至連多餘的手勢都沒有,就這麼直接放走了二人。

這番氣度,不可謂不小!

眾人心裏一陣佩服,不愧是一代王爺,光是這氣度就不是凡人能比的,被人當麵打了臉,而且重點是那人還傷了自己的兒子,居然就這麼平平淡淡的任由他們離去。

看著他麵容剛毅,氣宇不凡,尤其是站在台上,那沉定的眼神更令人折服,似乎從始至終都未有半點觸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