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離婚協議,電子城的生意歸大江操持,阿珍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幹涉,電子城的收入也與她無關,從那以後,她和大江的經濟各自獨立,兒子的開支由大江負擔,阿珍可以隨時探望,但是不得幹涉父子二人的生活。
離婚後阿珍徹底成了一個自由人,結婚十幾年,她主要依靠大江生活,如今他不給她生活費,她就徹底失去了生活來源,為了生存,她這個曾經過了八年富裕生活的“全職媽媽”,離別職場多年後,不得不嚐試重新找工作養活自己。
十幾年的歲月變遷,職場早已是年輕人的天下,阿珍的大專文憑根本拿不出手,加上與社會脫節多年,她的專業知識已經忘得一幹二淨,因此想找一份比較高端的工作幾乎不可能。
每次投完簡曆,要麼石沉大海,要麼被人以“不好意思,我們隻要三十歲以下的”為由拒絕,加上她的性格比較懶惰,根本吃不了苦,她沒有耐心做小生意,無奈之下,隻得利用她的口才優勢從事一些賺快錢,時間自由的工作,比如:賣保險,搞禮儀培訓,賣化妝品,等。
離婚七年來,她換了不少行業,不過沒有一份工作幹得長久,她本來就是貪圖享受的人,以前靠大江養著,如今失去了經濟來源,沒有人能夠幫她解決經濟困難,走途無路之下,她聽從別人的唆使,想利用離婚婦女的單身便利,通過找男朋友養她以緩解經濟壓力。
在所謂的閨蜜介紹下,她加入了由一群離婚婦女組成的閨蜜圈,開始不停地更換男朋友,並以談戀愛為由從他們那裏撈取零花錢解決眼下的窘境。
眾所周知,用世俗的眼光來看,有錢的男人很少會跟離婚婦女結婚,特別是像阿珍這樣將近四十歲,還帶一個兒子的離婚婦女,就憑她的條件想找一個有錢,體貼她,疼她兒子,不讓她工作的男人簡直就是異想天開。
那些圍繞在她身邊的所謂的男朋友,有的是情場浪子,三十多歲了還沒有結婚,於是混跡於離婚婦女圈中,想利用情感上的慰藉騙女人的錢花,阿珍在這些男人身上根本搞不到錢;還有一些男人是家中有老婆,他們想過著紅旗不倒,彩旗飄飄的生活,在這些男人的眼裏,阿珍的年紀偏大,加上脾氣暴躁,她根本不是那些男人打發情感寂寞的對象,在這個群體的男人身上,阿珍照樣搞不到零花錢,更別提什麼讓男人養活她和兒子。
當然,圍繞在她們這群離婚婦女身邊的還有一些是確實是離過婚的中年男人,在這群男人中,經濟實力雄厚的都想找年輕漂亮的姑娘,阿珍這樣三十多歲帶著兒子的離婚婦女,根本入不了他們的法眼,就她的條件根本沒有幾個男人能看上她。
還有一些離婚男人的年紀相仿跟她相仿,但是他們的經濟窘迫,拖兒帶女,上頭還有老人要養,他們甚至想從女人身上騙點錢花,哪來的閑錢供養阿珍呢?
折騰了幾年,阿珍的年紀越拖越大,她夢想的“以談戀愛為名”從男人身上撈錢的夢想徹底破滅,落魄的現實讓她的理智回歸清醒,意識到靠男人養活就是癡人說夢,但是她總得活下去吧?
當然,圍繞在她們這群離婚婦女周圍的還有一個群體的男人,這個群體比較另類,可以說他們的行為遊走在法律的邊緣,他們主要靠有錢女人供養,以換取感情上的取樂。
盡管阿珍也想尋求感情上的慰藉,但是她的經濟窘迫,即使有錢她也不會給別人花,雖然她很懶惰不顧家,但是她很愛自己的兒子,不管交了多少身份不明的男友,在經濟方麵她絕對堅守底線。
那些經濟實力不同,年紀老少不一的男友們,在跟阿珍交往期間,他們都有一個可恥的目的,那就是看中了她家的大房子,他們想利用跟她談戀愛的名義,騙走她和大江早年買下的那套房子。
當初他們買這套房子花了五十萬,如今市值升到了七百萬,阿珍和大江離婚時約定這房子必須留給兒子,阿珍再怎麼懶散,她對兒子的愛卻從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