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下一個目標(1 / 1)

我拚命的讓自己痛呼出聲,一直等著李玟的到來。

我咬著牙挺著,不知道過了多久,終於隱隱約約聽到了警笛鳴叫的聲音。

然後,外麵有手電筒的燈光晃進了車窗,我心裏執念阿彌陀佛,可算是盼來了。

身後的男人好事被攪,頓時氣得火冒三丈,他罵了句娘,然後雙手一推離開了我,匆匆忙忙穿著衣裳,跳下了車。

他大概不知道來的是什麼人,一下車就破口大罵:“誰呀你們?照幾把照!找死嗎?!”

“我們是警察,你是這輛車的車主嗎?”回答他的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聲音。

“是我的車,怎麼了?我車也沒有違章啊。”男人嘴裏咕噥著,聲音明顯弱了下去,我能猜到此時此刻他應該明白,自己是攤上怎樣的事情了。

“你車裏還有其他人嗎?”警察又問他,同時用手電往車窗裏照了又照。

此時此刻,我軟軟地倒在後座上,身上隻搭著一件衣服,遮著羞羞的地方,我知道自己的樣子非常丟人,還好有頭發遮擋著臉,在手電筒光芒的晃照下,動都不敢動一下。

“車裏……那是我女朋友,警察同誌,這男女約會的事兒,不犯法吧?”男人試圖狡辯,妄想蒙混過關。

“什麼你女朋友?!那是我妹妹!她喝多了酒,被你給劫色了!你個混蛋,你是不是把她給……?!”李玟的聲音突然響起來,充滿了歇斯底裏的憤怒。

接著,她瘋了一樣跟那個男的撕·扯起來,口中什麼難聽就罵什麼。

那男的也不甘示弱,口口聲聲為自己喊冤:“誰知道她是你妹妹啊!再說是你妹妹怎麼了?!她是自願跟我上車的,我可沒強迫她!”

“強迫沒強迫,我們還得問當事人,都先帶回去吧。”

最終,帶頭的警察叔叔下了命令,拍照取證之後,那個男人、我、還有報案人李玟一同被帶回了派出所。

從頭至尾,我一直就處於醉酒的狀態,李玟幫我穿好了衣服,把我背上車,然後帶著我去了派出所。

做筆錄的時候,我咬定了自己當時處於深度醉酒狀態,幾乎不省人事,因為我根本就不認識他,甚至都不知道他對我幹了什麼。

通過殘留物化驗,確定了男人和我發生過關係。我咬定自己當時並不清醒,也沒有自願和他發生關係的,是他將我劫持進車裏,對我實行了……。

李玟對其餘的事實進行了補充,當時我們都喝了酒,一起回家的路上,她前去小賣部買水,讓我在原地等著她,結果買水回來,卻發現我不知去向,於是才報了警。

實際上,那段時間,她隻是把那輛沒有拍照的破車找地方扔了,以免自己要接受酒後駕車的處罰。

還好,警方的注意力都在這邊的強?奸案上,李玟的擔心倒無關緊要。不過,我還是很佩服她,凡事都能想得特別周到。

那個男人最終承認是一時衝動,沒控製住自己,在我沒有行動能力的時候,對我進行了侵犯。

但他堅持說我沒有反抗,是自願的。我自然是抵死不承認,最重要的理由是,他是個陌生人,我根本不認識他,不可能自願和他發生關係。

那男的最後找了律師,跟我協商,說可以給我錢私了,我按照李玟提前教我的,把這些細節都錄了音,交給了警方。

最終,案子還是被定為那個,那男人將麵對著長達五年的刑期。

我記得宣判那天,男人失聲痛哭,悔不當初的樣子,對比他當時在車上時那種猥?瑣得意,真的是很諷刺。

庭審現場,李玟的臉上,終於露出了一絲久違的笑容,但看上去很是陰暗。

我的感覺卻無比平淡,無所謂悲喜。隻是上過自己的男人名單,又增加了一個人……

也許,真正能夠令我感到快慰的,是把那些傷害過我的男人,親手送進牢房吧。

李玟答應我,下一個目標由我來定,作為感謝我的回報,她會親自出馬,幫我搞定。

當然,我們要根據新目標的特點,製定一個不一樣的計劃。

我反複研究自己的複仇名單,最終選定了一個人,阿吉。

我想,就在我決定對他下手的時候,他應該還全然不知地,在山區的某個地方,幹著那些泯滅人性的勾當吧。

這個男人,不僅侮辱過我,而且還是個十惡不赦的人販子!這種人,理應受到更加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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