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駙馬如手足,情郎如衣服》/青色兔子
第二百八十章童養夫番外(三)
韶華宮中的茉莉開了又謝,光陰流轉間,匆匆便是一年半過去。
小明珠已經七歲了。
“快霜降了,天氣寒,你早上起來別再不穿襪子了。”小齊雲站在榻邊,比睡眼朦朧才坐起身來的小明珠還要高出了半頭。
小明珠晨起初醒總是有些迷糊,“唔”了一聲隻是揉眼睛。
小齊雲看她下手沒輕沒重,忍不住拉了一下她的手臂,道:“仔細眼睛。”
小明珠打了個嗬欠,頂著亂蓬蓬的頭發,撐開眼皮仰麵望向他,問道:“你就要走了嗎?”
小齊雲眸光沉了沉,道:“嗯,我要往南山書院去了。”
小明珠揚起一抹笑容,慢慢清醒過來,道:“知道啦。”
因兩人漸漸大了,一來是不適宜再住一個宮裏,二來是齊老太太病了、小齊雲要回府侍疾。
皇帝穆楨做主,要齊雲搬出韶華宮,回齊府居住,同時白日往南山書院讀書。
小明珠雖然也有不舍,但她自己的行程排的極滿,又要跟著蕭負雪讀書,又要練習騎射,不論文武,都不願落於人後。在這樣滿載的行程之下,小明珠也沒有太多時間去體會這一絲不舍。這一年多來,小齊雲漸漸長大、似乎走出了失去雙親的陰影,大約是年歲小的緣故,兩人也越來越熟稔,每日一同去書房讀書,一同往演武場練習騎射,幾乎是形影不離。
小齊雲看著她麵上的笑容,目光頓了頓,卻像是有些不高興了,沒有說話,隻抬手幫她理順蓬亂的頭發。
“院裏的茉莉先別拔,等我下個月入宮跟你一塊挪。”小齊雲又道。
小明珠任由他以手指為自己梳理頭發,聞言點點頭。
小齊雲又道:“西間我用的那支白狼毫,留給你了。”
這支白狼毫墨筆是皇帝賞賜給他的,小明珠很是羨慕。
小齊雲從前不肯給她,隻自己拿來寫字,勾著她來看。
如今他要出宮了,倒是舍得把禦賜的墨筆送給她。
小明珠有些不好意思,她當初羨慕的並不是墨筆本身,而是母皇的看重——跟一個貨真價實的小孩子爭寵,她實在應該感到羞愧。
“不必,不必……”小明珠忙道:“那是母皇賞給你的,你帶走便是。”
小齊雲眸中陰翳更重,垂下睫毛默了一默,輕聲道:“你若不要,丟了便是。”
小明珠微感詫異,笑道:“禦賜之物,怎好丟棄?”她已經完全清醒過來,歪頭從底下仰望小齊雲的麵色,拉了他垂在身側的手,笑道:“你願意送給我,我當然很高興。隻是你用慣了那支筆,我又何必奪人所愛?”
小齊雲修長濃密的睫毛輕輕一抬,瞅了她一眼,目光又飄向別處,口中道:“也是,你有蕭先生給的紫毫筆了。”
小明珠已經習慣了他的性格。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雙親亡故,又給她帶回宮中來的緣故,這小家夥頗有些別扭之處——明明最愛寸步不離跟著她,嘴上卻死硬不肯承認黏人的舉動;又大約有些雛鳥情節,在韶華宮舉目無親,一雙眼睛隻能看到她,便受不了她跟旁人也要好些——若是給他撞見了,免不了要陰陽怪氣說上幾句。
因他生得漂亮,年紀又小,且是吃醋她與旁人要好,因而倒並不惹人厭煩,反倒時時引小明珠發笑。
隻是一見小明珠發笑,他總是要更生氣的。
此時便是如此,小齊雲見她笑倒在榻上,咬唇一瞬,道:“東西我反正是留下了,隨你用不用。”便往門邊走去,要離開這裏。
小明珠忙拉住他的手,笑道:“別惱呀——好大的脾氣。”又道:“我收下便是。”
小齊雲這才停下腳步。
外間櫻紅聽得裏麵小殿下說話的聲音漸漸響亮,便知她徹底醒轉過來,撩開簾子走進來,笑道:“這可怎麼好?齊小郎君一走,咱們宮中還有誰能喚殿下起床?”
小公主剛醒來時的迷糊狀態已經不是什麼秘密。
但若是齊小郎君入內喚她,也不知他說些什麼,總是能引得小公主發笑,繼而與他三言兩語聊起天來,也就漸漸醒轉過來。
所以齊小郎君在韶華宮這一年多來,倒是已經形成了由他來喚醒小公主的定例。
如今齊小郎君一走,櫻紅還真有些擔憂日後喚小公主晨起之事。
見櫻紅捧著小明珠要穿戴的衣物入內,小齊雲守禮挪開視線,低聲道:“我去外麵等著殿下。”
兩人私下裏你我相稱,但有旁人在的時候,小齊雲還是尊稱小明珠為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