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世俗之中有很多的俗事,有些事挺俗的。)
昨天,我又做夢了...我是一個明星,但是名氣不算特別拔尖,我跟隨著明星的大隊伍進入宴會廳中。剛在圓餐桌邊坐下不久就又同身邊兩側的那些明星們一起站了起來,因為前麵有正在拍照的記者,閃光燈哢嚓哢嚓的閃不停,我右側的女星氣場不凡名氣也高,我知道大家是在主拍她的,站在一邊的我也就是個陪襯,但是依舊需要做好。
懷著赤誠坦蕩之心的我在這個圈子也是有朋友的,因為有哪些與我同樣為人的人,同桌斜對麵坐著的小文(代稱)就是我要好的朋友。
轉而我毫無形態的視角懸在一家護膚品專賣店裏,好友小文走進這家店,店主和小文商討關於產品代言的事。小文看到架子上有他們的產品,於是就隨手拿了一件翻看。那個男店主有些磕巴的對小文說她手上拿著的這瓶可以帶走試試,不過試完了還得拿回來。小文沒說話,隨手又放下了。一邊看著的我真是滿肚子的感慨,想這店主可真是個小市民啊,這話說的可真暴露本性,誰稀罕他的護膚品,什麼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