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古時代。
天剛蒙蒙亮的時候,一個閉塞的小村莊還沉睡在靜謐中……
隻有一個十歲的小男孩,背著竹簍上了山,此時已是初冬,人人都裹著獸皮,他隻穿了件粗布背心,挽著褲腿,兩隻腳居然是光著的。
山路崎嶇,更是有數不清的尖利石子,不久,男孩的腳被劃破了數道血口。
那種疼痛,可想而知。
但他沒有一步猶豫,繼續走著,采摘著藥材。
他的手腳都快凍僵了。
終於,竹簍滿了,他歡快地一路小跑下了山。
“少爺,少爺,我采摘好了!”
男孩對著一個高高壯壯的錦衣公子哥說。
公子哥一皺眉:“你真去摘藥材了?”
“對!”男孩興奮地點點頭,“少爺你說過,隻要我大冬天穿得少,摘好了藥材,你就帶我去書院陪讀的!”
“哈哈,傻蛋!”公子哥大笑起來。
“我隨口開個玩笑,大冬天的穿成這樣跑山上,你這種傻蛋,去陪讀豈不是降低了我的身份?”
男孩臉上的笑容漸漸僵硬了,原來,他渴望讀書的一腔熱枕,在少爺這裏隻不過是隨意玩弄他的工具!
“少爺,你不能說話不算話!”男孩還想爭取一下。
“你說什麼!”少爺一巴掌打在他的臉上,打得他轉了兩個圈。
“汙蔑我,你是不是不想活了!少爺我要是不高興,把你爹娘都趕出去!”
男孩怔住了,他世代在這家做奴隸,要是被趕出去,就是死的下場。
他本能地跪下,不住磕頭:“少爺對不住,小人失言!”
“這還差不多。”少爺滿意地點點頭。
接著,少爺做了個手勢。
男孩會意,即刻雙膝著地,伏下了身子,如牛馬一般。
少爺則拿了根樹枝,一屁股壓在了他的脊背上,用樹枝抽打著他的屁股。
“駕!駕!”
男孩感到山一般的沉重,還是繼續爬行著,樹枝抽打在身上,傳來陣陣疼痛。
“駕!駕!快點,三十八號,你爬那麼慢,沒吃飯嗎!”
奴隸不配有名字,主人不高興的時候,叫他傻蛋、廢物,主人高興的時候,則叫他三十八號。
出生不能自己選擇,難道沒有家世,就是任人戲弄、任人欺辱,連名字都不配有,這是永遠也不能改變嗎?
男孩想著,他決定,無論怎樣,自己都要有地位,起碼,不要再被人騎在身上。
從那天起,每到少爺放學練功的時候,他都會趁著端茶遞水的機會,細心觀看,記住每一個動作、每一個細節。
他不知道這樣能改變什麼,他隻知道這是他唯一能抓住的希望,即使這希望是如此的渺茫。
苦心人,天不負。
終於有一天,下著鵝毛大雪,少爺忘記了帶手爐,他主動要求去送,僅僅是為了看看書院的樣子。
少爺正在書院裏和同窗切磋,兩三招就落了下風。
“你也太弱了吧?”同窗大笑,少爺恨得牙癢癢。
此時,男孩靈光一閃,插話:“不是我家少爺弱,是他太強了,怕出手傷了你!”
“你算什麼東西?”
“小人是個奴隸,一身功夫都是少爺傳授。我代表少爺與你一戰,如何?”男孩雖是奴隸,神情泰然自若,絲毫不現卑微之態。
“好!”
男孩與同窗打了起來,不到十招就將他打敗。
還說“我隻不過是學到少爺皮毛而已”,給足了少爺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