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歐神話……嗅一下鼻血,貌似很酷的樣子。
“真的那麼神?”
“真的那麼神。”
“行了,老弟,你就會拿我尋開心。趕快幹活吧。”
黑人哼起了小調,挺有西部韻味:“餐廳的女郎……漆黑之夜……她在風沙中暢想,那一段美妙的緣分。沙洲一望無際……隻有鳥獸和天空,海洋在哪裏……它在你的心裏。”
大叔看看手表:“王野,你先在這裏待著,我還有點私事,回頭來找你。”
“額……那好吧。”
他離開了,直接騎了一輛摩托車,都不問黑人肯不肯借。
“你叫休斯?”
“嗯哼。”黑人正在補車胎,弄的滿身油膩:“你可跟了一個好老師,洛可這個人脾氣很怪,你永遠猜不透他在想些什麼,不過他槍法不錯,而且做生意也厲害。那個……你能把扳手遞給我嗎?在那邊的桌子上。”
我遞了過去,他欣然接受:“這輛車太舊了,就像一個老女人一樣失去了光澤,再多個一兩年,頂多也就這點時間了,它就要報廢。”
“你剛剛大叔是北歐神話,能給我說說嗎?”
北歐神話,一個本世紀最大的傳奇人物。在三十多年前,傳聞北境沙漠中來了一個年輕人,他出槍的速度讓你看不清,那個時候,已經沒了牛仔的存在,但殺戮和瘋狂是從未禁絕的,尤其是在這種三不管的地界。那個時候,出現了大批的槍手,一部分是戰爭後退役下來的老兵,一部分是流民組織的黑色勢力,他們這些人,不思勞作,成天幹著搶和殺的勾搭。俗話說,有亂世就有英雄,大叔就是在那個時候出名的。
黑人休斯給我舉了幾個例子,畢竟關於大叔的傳說太多,他也記不過來,很多一部分都是二人喝醉酒之後,大叔吹牛說出來了。但黑人休斯向我保證,即便洛喝醉了,他也從不吹牛。這一點,我相信。
那時候,沙漠中最厲害的幾個角色中,以毒蟲最為厲害,這人本是個流民,但他有膽有謀,做生意也厲害,召集了上百號小弟,在沙漠中到處肆虐,上了當時的邊境報紙。可是,當時美國正忙於金融危機的事,無暇顧忌這種邊境。在幾年之後,毒蟲的勢力越來越大,加上這邊開墾的肆無忌憚,越來越荒漠,根本看不見綠化了,美國也對這裏置之不理,任由其發展下去。很多人會說,毒蟲才是這個沙漠成型的源頭,其實早在很久以前,這裏已經是沙漠了,但大家口中的沙漠不是真實的沙漠,而是指風沙的咆哮,吃人的惡魔。
大叔單槍匹馬到了一個叫飲歌的小鎮,那個小鎮據說小的可憐,隻有少數人在那裏賣馬匹。一天黃昏,年輕的大叔坐在酒館裏消遣,他看見毒蟲的人正在逼迫一個人付賬,那酒館就是毒蟲開的,可是客人沒有點酒喝,因為有急事,所以隻是進來看一看,為了找人。哪有這樣強買強賣的,大叔氣不過,動了槍,打飛一個人的帽子。接著,那群混蛋一擁而上,卻都不是大叔的對手。當晚,大叔準備離開小鎮,他預感到有不好的事情發生,可就在他找到馬的時候,發現自己的馬被人殺死了,子彈開了四槍。
不用說,這是毒蟲的人幹的。一匹上等的好馬,在沙漠中跟了大叔兩年,就這麼死了。
黑人休斯給我模仿當時的場景對話呢。
“從北邊過來了一群人,都騎著馬,領頭的那個喊道‘雜種!是你在我的店裏撒野麼’。你猜怎麼著?”
“怎麼?大叔說什麼了?”
“他什麼也沒說,直接開槍幹掉了毒蟲,一秒鍾而已。當時在場的人都傻眼了,看著毒蟲從馬上落下,喉嚨部位中了一槍,鮮血流一地的。你看看,話多的人容易死,話少的人活下來的機會更大。其實吧,我覺得洛可的槍法在當時已經是登峰造極了,就算他多廢話幾句也沒事,可誰讓這些人殺了他的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