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黑心害命,野林喪命(1 / 2)

(有讀者反映本書寫了七萬字不見主角修仙,我不確定修仙的定義如何,本書是古典仙俠,或者“曆史仙俠”更準確些,和主流的玄幻修真有點不同,主角**修煉殺人奪寶之類的情節不會太多,具體可參考南朝拙作《穿入聊齋》和《人神》。)

前幾下了雨,道路顯得泥濘,人走一會兒,渾身都沾染到泥巴,頗不好受。

“你這個賊奴才,走快點!”

官差張甲叱喝道,啪的,手起鞭落,狠狠地抽在江草齊身上。

鞭子加身的感覺真痛,江草齊嘴角都抽了抽,咬緊牙關忍住。

押送犯人流放,千山萬水,風吹日曬,是個很苦的差事,被安排到這樣的差事,沒有人覺得開心。在路上,肆意虐待犯人出氣是稀鬆平常的事——除非家屬出了大價錢打點。

陳三郎給了兩名官差紅包,但紅包裏的錢少得可憐,一人才五十文。這點錢,打牙祭都不夠。

本來想額外獲得一筆豐厚收入的兩名官差非常不爽,對待江草齊自是毫不客氣。

但話回來,就算陳家出再多的錢亦是打水漂。兩名官差是被挑選出來的,昨晚他們就得到張幕僚的麵授機宜,還各自得了一包銀子:目的隻有一個,在半路上找機會做掉江草齊。然後在外滯留一段時間,再大搖大擺返回涇縣交差。

這個流程,對於他們來駕輕就熟。

當前距離涇縣還近,兩人不敢下手,就繼續走。**了,找地方吃喝。至於江草齊,隻能等他們吃完了,撿些殘羹冷飯果腹。

當夜裏,宿於一間路邊客棧,吃過晚飯,兩名官差走到一邊竊竊私語:“張哥,押送這個賤漢實在不耐煩,不如咱們提前下手,結果了這廝,然後去逍遙快活,豈不痛快?”

張甲道:“你有什麼主意?”

李乙悄悄道:“這一帶我很熟,西南十裏外有一座野鬼林,荒無人煙,最適合下手。”

野鬼林!

聽到這個名字,張甲嚇了一跳,麵色都有些變了:“那裏可是亂葬崗,多年以來,不知扔多少死屍去那邊,邪得很。據生人進去,往往都出不來,否則怎麼會叫做‘野鬼林’?”

李乙吞了口口水:“張哥,你我乃公門中人,正氣凜然,不用怕那些髒東西。再了,光化日之下,能有什麼問題?”

頓一頓,又道:“錯過了野鬼林,再想找適宜的地點,就得數百裏之外了。”

被他得意動,張甲麵有狠色:“好吧,就聽你的。不過這姓江的是練家子,有些本事,我們得事先做多些準備才行,千萬不要失手,壞了大人好事,那就難以交差。”

李乙得意一笑:“披枷帶鎖,縱然他有通本事又如何?一不做,二不休,等會咱們再‘請’他滾一盆洗腳水,就是霸王再生,也得乖乖趴著。”

張甲豎起大拇指:“還是老弟辦法多。”

很快,李乙就找店二弄來一盆滾水,端到江草齊麵前,砰的放下,皮笑肉不笑地道:“江草齊,今爺心情好,伺候你洗腳。”

見這盆水熱氣騰騰,滾燙無比,雙腳浸進去,還不被燙成豬蹄子?江草齊心思玲瓏,雙腳一並,不肯就範,怒道:“你們莫要欺人太甚!”

李乙不和他做口舌之爭,伸出手去掰江草齊的腳,一定要按到滾水中。

江草齊練了二十多年功夫,豈是等閑?雖然手腳都戴了鎖鏈,但還能做點幅度的動作,奮起力氣,左腳將大盆滾水踢倒在地。

滾水潑落,幾滴水珠濺到李乙麵上,燙得生疼,他勃然大怒,唰的拔出腰刀:“你這賤漢子,找死!”

張甲趕緊過來將他攔住:“不要衝動。”

要是在客棧將人犯殺死,事態就失控了,很難交差。

被拉到一邊,李乙猶自憤憤不平。

張甲低聲勸道:“明帶他到野鬼林,一刀結果,你何必跟一個將死的人慪氣。”

“哼,也罷,就讓他多安樂一個晚上。明到了野鬼林,我要親自下刀子。”

張甲樂得他出頭,滿口答應。

一夜無事,第二淩晨時分,李乙就跳起來,揮動鞭子,趕江草齊上路。

蒙蒙亮,路上行人罕見。走了一個時辰,路徑越發偏僻荒蕪,抬頭四望,都是蒼莽山林。

江草齊疑心大起:“兩位官爺,怎地往這邊走了?”

張甲喝道:“如何走,官爺自有分寸,輪不到你廢話。”

又走了一個時辰,地麵被過膝的野草覆蓋住,基本找不到路了。野草叢中,一塊塊形狀各異的石頭橫陳,像是隱藏在草叢裏的怪獸,看著讓人心慌。間或有烏鴉鳴叫,聲音瘮人,心驚膽戰。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一座黑黝黝的鬆樹林出現,位於坡地之上,清一色的老鬆木,針葉成團,很是密實,陽光都照不進去。

林子邊緣,一個個隆起的土包子。這些,都是墳塋。有墳地埋葬,其實還是好的,不少屍骸隨便用草席之類的裹住,往地上一扔,日子久了,就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子。倘若骨架子被野獸踐踏過,就四分五裂,變成一根根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