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書友“alvin49”持之以恒的打賞……今隻一更了,明萬字補償!)
洞庭鎮外,一片樹林中,黃大仙在一株樹下坐著。其掌心處,一隻黑水蜂正大跳蜂舞,傳遞情報。
“哼,就知道那書生有蹊蹺……”
黃大仙站起身子,目光望向鎮上——洞庭鎮的規矩他自然知道,否則早直接殺進去了。
“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遲早會乖乖出來。”
念頭一動,數十黑水蜂“嗡嗡嗡”地飛散開,飛住各處路口,監視動靜。
約莫一刻鍾時間,忽而有蜂飛回,通過蜂舞回稟訊息:
“咦,這就出來了?”
黃大仙頗覺詫異,轉念一想:定然是逍遙富道拿了隕星寶石,心急找地方煉化,又以為自己被嚇跑了,所以才趕著離開洞庭鎮……
煉化材料,非閉關不可。鎮雖然不怕被人打擾,但環境條件不適合,必須另找地方。
“好,正等你們送上門來!”
施展出黑風遁,呼的,平地消失。
……
一條黃泥道,路邊多山林;順著此路,穿過一扇峽穀,數十裏外,便進入名州地域。
不過這路並不隸屬官道,官道得從碼頭那邊出發。
此時路上,正有兩個人結伴同行,一個道士,一個書生,這樣的組合頗有些古怪。
道士兩手空空,一身破爛道袍,兩隻袖子甩開;書生背一架書筪,支起布蓬,遮擋住陽光。
道士嫌書生走得慢:“快點,穿過峽穀,雇傭一輛馬車趕路,好走些。”
書生怨道:“早叫你從碼頭那邊走,卻不信。”
“你懂什麼,碼頭那邊人多口雜,還得趕一路程,夜長夢多……”
到這裏,似乎怕被人跟蹤似的,回頭張望,見沒有人趕來,這才安心。
兩個嘮叨著,進入峽穀。
蓬!
黑風席卷而至,現出黃大仙的身形,凶神惡煞。
書生吃驚,趕緊躲到道士身後,道士失聲叫道:“黃大仙,你怎麼追上來了?”
黃大仙麵露鄙視:“你們別演戲了,真當本爺是雛兒嗎?這戲做得這麼假,我呸!”
逍遙富道睜大眼睛,麵露苦笑:“書生,我們被看穿了,拚吧。”
陳三郎便從書筪中抽出一柄長劍,明晃晃抓在手裏:“殺!”
口中大喊著撲身而上。
“白癡!”
黃大仙用看傻瓜的眼神看著他,探手亮出一杆兵器,粗且大,卻是一柄狼牙棒,棒槌上麵,布滿長約數寸的尖刺。
“當!”
一棒子差點把陳三郎的長劍震飛,看這陣勢,其不僅僅是修士那麼簡單,武藝嫻熟得很。
修士重意念魂魄,身體是短板,忌被近身,一般來,短兵交接對修士而言,無異舍長取短,更不是他們所擅長的爭鬥方式。
這個弱點,也是武者能斬殺修士的最大憑仗。
不過一些修士由於出身影響,修煉術法之餘,還掌握著武藝,等於雙、修——並非雙、修就一定好,人生苦短,學習的東西多了,容易分神,反會顧此失彼。
再了,在修士眼中,隻要掌握一門厲害術法,擊殺所謂的“江湖高手”易如反掌。畢竟武道修煉,能達到後境界的甚為稀罕,練就罡勁,已是高手了。而罡勁高手,在黃大仙這樣的修士眼中簡直如同螻蟻般,能輕而易舉踩死。別的不,光派一隻黑水蜂去蜇對方一口,便足以殺敵。
既然如此,何必還花費諸多精力心神去學武,豈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黃大仙的武藝,卻是他未成修士之前就學會了的。他原本是武林中人,在江湖門派中廝混,後來因緣際遇,獲得《百蟲毒經》,這才踏入門檻,成為高高在上的修士。
眼下使出武功招數,是看著陳三郎衝殺過來的身形破綻百出,有心耍弄戲謔一番。
一棒將陳三郎的長劍震開,大步流星,迎頭趕上,又是一棒朝著這書生頭顱打去,要將他砸得粉身碎骨。
“疾!”
旁邊逍遙富道見勢不好,趕緊使出法訣,飄一道符籙砸來。
這是最常見的雷火符——他隨身攜帶的諸多符籙,淪為階下囚時被黃大仙收繳個精光,隻有一道靈通符咒藏在乾坤袖中,沒有被收走。
為了投入爭鬥,剛才在客棧中臨時抱佛腳,畫了幾道雷火符,等於是最粗糙的開光法器,而且是一次性的消耗品。
“哼,米粒之珠,也敢放光華!”
黃大仙對於這雷火符絲毫不放在心上,張口一吐,吐出一道黑氣。黑氣繚繞上雷火符,登時將這符溶為灰燼,連火苗都冒不起一星半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