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小飯店的怪與大飯店的怪(1 / 3)

小飯店的三大怪,寫到這裏就要接近尾聲了。

總結一下我鄰居的這個特色小飯店,僅僅是“三大怪”而已。究竟是哪些三大怪呢,第一怪:大門緊閉推不開。你說怪不怪,哪裏有飯店大門緊閉的;第二怪:窗簾門簾掛起來。一般人進飯店裏吃飯,要的就是這個環境,就要幹淨衛生,就要窗明幾淨,誰願意到黑暗的地方去吃喝;第三怪:進出的客人都是老年派。這樣是不正常現象呀,哪個飯店的食客要分年齡的,不要年輕人,不要女同誌,那就太奇怪了。其實,這樣的小飯店要認真總結起來,還不僅僅是三大怪呢,還有第四怪,第五怪。

實話實說,很長時間以來,筆者對這樣的小飯店是鄙夷的,是不屑一顧的。我這樣說,絕不是要洗白自己,將自己標榜為正人君子,是不食人家煙火的聖人,那就大錯特想錯了。老朽就是個凡人,就是個具備七情六欲的平常人。盡管這樣,我總感覺這樣的小飯店不是正道的生意。對小飯店裏的小姐也是蔑視的,總感覺這些人賺的錢不太幹淨。對開這類小飯店的老板是不同情的。總覺得這樣的錢賺得再多也不光彩。這些觀點或意識,從以上所有的章節裏,都可以隱隱約約地體悟或表現出來。從一個個故事的情節裏都可以體悟得出來。寫這種題材的故事,就是想從各個方麵,各個角度,各個人物,乃至各個故事中將小飯店的內幕寫透,將小飯店的全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讓世人都認識這樣的小飯店,認識小飯店的老板,也認識小飯店中的小姐們。

在以上的章節裏,公開了小飯店老板的社會背景,還有很多老板的可恥下場或悲慘結局,包括小飯店裏的小姐的不同的生態,多舛的命運,以及進入小飯店裏各色人等的心態,年齡,職業,或不同的性格等等。總之,從這二十幾個故事中,筆者的本意,就是將身邊的小飯店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現在讀者麵前。讓讀者認識這樣的小飯店,評判這樣的小飯店。因為,筆者身邊的小飯店,就是全社會小飯店的一個縮影,一個典型,它必定是一個社會,一個時代的特殊產物。

這樣的小飯店,何以要出現今天的“三大怪”呢,謎底很明確,誰都可以猜得出來,那就是,這樣的小飯店是違法的,是黃賭毒的一部分,是我國的法律條文明令禁止的,必須取締的。是隨時隨地在打擊清理之列的。這樣的小飯店,不僅不符合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也不符合我們民族的文化或文明精神。然而,這種賣-淫-嫖-娼的行為,假設放在西方的某個國家,或者在開放的某的地區,那就是合法的,就是正常的,就是司空見慣的,毫無大驚小怪的,就完全不存在怪與不怪的質疑了。因為,他們的國家或地區,那裏都設有紅燈區,那裏的人們把這種行為或現象可以視作一種生意,一樁交易,是人的生理所必須的,有需求就必定就會有市場。

筆者到過泰國,也到過那裏的芭堤雅。這座號稱東方夏威夷的不夜城。我們的小飯店在那裏,就不存在三大怪了,一大怪都不存在的,這個小城似乎沒有黑夜白天之說,據導遊介紹,商家每天下午四點左右開門營業,一直工作到淩晨四點才打烊休息。在芭堤雅的海岸線上,隻要夜幕一降臨下來,來自各國的妓-女們,就到這裏來等生意了,就如同我們自發的人才市場一樣,三個一堆,五個一夥,無論是年輕的小夥,還是年邁的老者,隻要看上了哪位美女,與她們談判條件成功了,就可以領著去開房了。就可以各取所得互惠互利了。這是光明正大的行為,是合理合法的行為。到了這裏,還會有什麼“怪”與不怪之說嗎!

在泰國有人妖表演,這是盡人皆知的社會特色,男性變作女人了,這在我國的法律麵前,在我國傳統的文化中,似乎也是不可思議的怪事。是不能夠接受的。但是在泰國,不僅有人妖表演,還有所謂的“三合一”表演。什麼叫三個一呢,就是參加表演的有三種人,混合在一起表演,其中有正常的男人,有純粹的人妖,也有不倫不類的兩性人。這三種人在一起怎麼表演呢,無非就是用肢體語言,展示各種男歡女愛的動作,無非就是利用各種姿勢吸引觀眾的眼球,最後,這三種人衣服越脫越少,直至脫得一絲不掛了,女性在淋浴器下得意地洗澡,那麼男性在做什麼呢,四五個男人的身上背著小花鼓,用他們那長長的,硬挺挺的性-器官擂起鼓來當當作響!劇場內一下子就操動起來。這還不算完呢,這些瀟灑的擂鼓人,還要先後跑到觀眾席中,與大家互動,請求大姑娘,小媳婦們配合,去觸摸他們的好東西呢!直至將這些女性觀眾嚇得尖叫不止,逃之夭夭才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