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星雖然並不是十惡不赦的壞人,但是他的骨子裏總是有那麼一點點流裏流氣。
畢竟這個孩子一直在夜場裏混,畢竟這個孩子是一個孤兒,從小就在夜場裏混大的,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就唱歌,在正式的場合他沒有機會,所以隻有在酒吧裏當一個駐唱歌手。
在那裏混跡人生。
在夜場工作久了,難免會染上一些不良的習氣。因為很多不良的青年來酗酒,和他做朋友。
不過,這個男人自從出獄以後,就覺得自己真的是沒什麼工作可以做的,因為很多地方不需要這樣的有前科的人去工作。所以這個男人回公司已經不可能的,去別人的家裏當廚師也更不可能。
難道卓家還會需要他這個廚子嗎?
不需要了!
因為卓家已經有了喜兒在裏麵做事。所以容不下他了。那麼廚師也做不了,公司也沒人請,去哪裏掙錢?所以,但他剛剛出獄的時候,就把自己的號碼貼到網上,然後發了一個小廣告,說自己可以為別人解決一些問題。
程星的廣告放上去之後,很多人真的打電話給他,當時打電話的人很多,真正找到做事的人卻很少,不管少還是多,還是有人來找他做事的。
比如說有的學生,請他去打他的另外一個同學,原因是這個同學曾經欺負過他,等等之類的這些活。
這些很簡單,對於程星來說,教訓一個小孩子那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吧?於是生意就這樣做開了,這些學生也會給他一定的報酬,雖然這個報酬隻是幾十塊,但是隻要這樣打一個學生,他就可以拿到幾十塊錢,他就可以把一天的夥食費給糊弄過去。就可以讓自己吃得飽飽的。
程星在這條道上混久了,然後沒有過幾天,他就開始又有接到新的生意,就是說有一個女人很討厭一個男人,這個男人現在出現在這個酒吧,所程星就跑到了酒吧裏,其結果兩個男人坐下來,居然喝起了酒,居然忘記了修理這個男人這件事情。再後來就是他白白地喝了一頓酒呢,因為那個男人找他喝酒,叫他陪他喝酒,然後喝了酒之後就醉了,就躺在那裏躺了一個晚上,直到第二天,這個女的打他的電話問他事情有沒有辦好。然後程星才想起來辦正事,不過此時也不重要了,因為他和這個男人已經成為朋友。
程星把在酒吧裏遇見的這個他要修理的男人變成了朋友,然而那個男人也真的把程星當成了朋友。後來兩個人也了解,才知道那個夜場的男人為什麼要被那個女人這樣整治,原因是那個男人他劈腿了,他愛上了別的女人,所以那個女人懷恨在心,需要找人教訓他,但是女孩子又打不過一個男人,所以就找了程星這個替死鬼。
聊到這裏的時候,然後聊起了女朋友,聊起了自己沒有工作。然後才得知那個男人是一個夜場的老板,然後這個老板說,夜場沒有了駐唱歌手,而逐漸地,主唱歌手也非常難請,總是請不到。
程星帶著幾分醉意,帶著幾分微笑,就這樣直接地接了一句,“駐唱歌手有什麼了不起的!我曾經就是駐唱歌手,而且是在阿姆斯特丹當作駐唱歌手呢!如果你不嫌棄的話,那麼我就替你唱幾天好吧!如果你覺得行我就留下來,如果你覺得不行,我卷鋪蓋走人。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們依然是朋友,我交定了你這個朋友,因為你這個朋友敢愛敢恨。不愛的女人就要放棄,愛的女人就要去追求。我就是因為當初比較懦弱,自己愛的女人沒有大膽去追求,沒有大膽去愛,所以才會造成今天的局麵,所以才會活得不像自己,所以才會讓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後悔莫及,但是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可吃。”
夜場老板就這樣真的請他去了酒吧,隻不過,在第一天唱第一首歌的時候,這個老板就驚訝到了,被這個男人的歌喉驚訝到了,原來如此,會唱,原來如此專業!
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他的才華會被埋沒在夜場裏麵?
於是第一天晚上就把合約簽的,也是一直幹到現在,但是這個老板真的是不善於經營,夜場的生意不是很好,所以他拿的分成也比較少,所以需要出來幹這些外快的事情。
但是這個男人不想離開那個酒吧,因為那個酒吧,他呆在裏麵非常的有意思,非常的快樂,和這個老板是朋友,每天可以喝喝酒,每天可以聊聊天,雖然工資比較低。
程星呆在那個酒吧裏,雖然掙不到什麼錢,雖然食不果腹。
雖然錢不夠花,但是因為感恩這個老板,因為感恩這個老板把他當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