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接管濟南(十八)(1 / 2)

雖然還是有相當一部份鄉紳仍然對濟南政府的統治不滿,但到了這個時候,任何人都已經不敢釆取直接和穿越者對抗的手段,而主要的希望全部都寄於向清廷告禦狀上。

於是徐昌、蔣明義、趙平河等人也在暗中積極活動,一方麵找人寫了向朝廷的上書,同時也四處拉人聯名,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湊錢,因為告禦狀可是需要花費大量的銀子,沒錢還告什麼禦狀。雖然那伍的家被抄,他承諾的5萬兩白銀當然也就打了水漂,不過眾鄉紳們最終仍然還是湊齊了18萬兩白銀做為活動經費,現在就隻等朝廷到達,徐昌也找自己在正定府的朋友幫忙,派出心腹家人去打聽,一有消息,立刻快馬回報。

其實鄉紳們的活動根本逃不過情報人員的耳目,因此告禦狀的事情也早就被穿越者所查覺。不過王勝和眾人協商之後認為,可以不去理鄉紳們的這種行動,因為穿越者和清廷早就己經達成了共識,現在山東實際己是形同割據,無論穿越者在山東鬧出什麼事情,隻要不是公然的舉旗告反,清廷都不會管,就讓這些鄉紳們去瞎拆騰好了,隻要他們不在濟南鬧事就行了,畢竟現在濟南政府還有許多事情要做,不可能把大部份的精力都放在這些鄉紳們的身上。

經過財政辦公室的加緊工作,也終於將穿越者接管濟南以後,抄家滅門收獲的各種物資結果統計出來,收獲當然是十分巨大的,在銀錢物資方麵有:白銀665700餘兩,銅錢15萬餘枚,各種糧食約320餘噸,各種布匹7萬3千餘匹,鹽7200千克,驢馬牛畜力30餘匹,豬羊牲口50餘頭,車輛55輛,各種金銀銅玉陶瓷器皿12700餘件,字畫600餘幅,家俱1500餘件,皮毛800餘件,各種衣服鞋帽1800餘件;不動產方麵有:田產10000餘畝,莊院4處,計3600餘平米,濟南城內有12處住宅,計6500餘平米,商鋪24處,計4500餘平米。如果把所獲的物資全部拆算成白銀,總價值大約在250-300萬兩之間。

王勝看到這份統計的清單之後,也不由得大呼這一下可發財了,完全可以放開手腳,大幹特幹。不過這些收獲怎樣分配,還需要華東政府決定,不過濟南政府也首先從中提出了10萬兩白銀使用,當然王勝也要求財政室做好財名記錄,連同清單一起上報給華東政府。由於這些物資府衙的庫房都存放不下,因此除了銀錢、糧食、布匹、鹽等以外,其餘的物資都暫時分類存放在安羅堂裏。

另外在抓捕人員方麵,共計抓捕相關人員1567人,經審查處理之後,處死71人,釋放了其中的754人,這些人基本都是被抄家中的下人、待女,平時沒有什麼惡行,不過其中的大部份人,都被濟南政府留用,畢竟現在濟南政府也缺少人手;而其餘的人員則都是被處死人員的家屬,全部被送到青島去服刑。

而在清點物資的同時,各項善後的工作也在按部就班的進行著,禁煙、禁賭己經得到了完全的貫徹,而當鋪、妓院的整頓工作,也在加緊的進行。

嚴格來說,當鋪並不算是有社會危害的行業,而且從一定程度上說,還是這個時代不可缺少的行業,因為在中國古代,金融業十分落後,當鋪實際上擔負一部份民間的資金周轉、融資、應急等金融功能。

不過從總體來看,當鋪在民間的聲謄並不好,主要是由於當戶大多是貧苦百姓,而且典當物品時多為救急所用,因此在與當鋪的博奕中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當鋪可以將典當的時限縮短,並將利息加高,而且還極力的壓低典當物品的價格,而大部當戶最終無錢贖當,隻能看著自己的典當物品被當鋪吞沒,或留為當鋪自用,或高價變賣謀利。

明清兩代的中國典當行業十分發達,經營當鋪的多為富戶,而且多於官府有勾結,有些當鋪會仗著背後的勢力,將一些有價值的典當物品既使在典當時限內,也不許當戶贖回,或者是玩偷龍轉鳳的把戲,用贗品假貨取代典當物品等等;因此不僅一般貧民受當鋪的剝削壓榨,即使是有的富有之家也因典當而瀕臨破產。而這樣一來,當鋪的名聲自然不會好到那裏去。

隻是盡管當鋪的名聲不好,但現在還缺少不了,因此不能強行取締,隻能逐步發展經濟,提高廣大民眾的收入,增強他們的抗風險能力,以及社會救濟能力;另外就是發展金融業,増加社會的貸款、融資渠道,這樣當輔業自然也就會衰落下去了。

現在穿越者要做的,是規範當鋪的經營管理,將當鋪的利息、典當時間都限製在一定的範圍之內,當鋪不能隨意的提高利息或縮短典當時間,並且與典當物品的典當價格掛勾。並且嚴厲的打擊各種侵吞典當物品的行為。

當然穿越者並沒有直接給典當業製定詳細的規則,畢竟穿越者對典當行業並不熟悉,既使製定出來規則,也未有效,說不定還會留下大量的空子,因此濟南政府招集了20餘家當鋪的經營者和一部份鄉紳來一起協商,隻給他們劃定一個大的框架,讓他們自己來製定規則,而在典當規則未製定好之前,濟南所有的當鋪均不能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