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簡單啊,完全可以問會所裏麵的服務員。”
潘鵬說:“今天那邊的環境你也看到了,那個地下停車場雖然是在會所的下麵,但是入口卻並不在會所裏,而是出了會所旁邊的樓道裏有著下去的樓梯。所以會所裏麵的人我們也調查過了,在一點十二分樊籬他們退了包房出去的時候,他們並沒有再見到過樊籬。”
這樣的話就蹊蹺了。
不過我突然想到一點:“鵬哥,根據調查,樊籬當時喝酒喝的多麼?”
潘鵬說:“這個我也有問過,包房的公主說,樊籬是請客,做東,所以喝了不少酒,出去的時候都有些飄。”
“既然這樣,為什麼他還要去地下停車場開車呢?先不說最近酒駕查的嚴,喝了這麼多他應該很清醒的知道自己不行了,為什麼還非要去地下停車場開車?還有,他請的那些,都是老板,而且今天出來的時候我看了,會所的外麵有著很多可以停車的地方。既然是他請別的老板玩,為什麼自己把車聽到地下呢?這不符合常理吧?”
潘鵬點點頭:“的確,來這種地方,大家都是喝完酒一起來的,開包房的時間也確實是在十點鍾左右,這個樊籬完全沒有必要把車停到地下停車場,跟他們分開啊……”
“所以說鵬哥,咱們陷入了一個誤區,那輛車是不是樊籬的?”
潘鵬聽到我這麼問,猛的一愣。是的,我們看到樊籬死在車上,下意識的就以為那是樊籬的車。如果那車不是樊籬的,又會是個什麼情況?
潘鵬趕緊的拿出手機去告訴耿成祥讓他查車輛信息,而王可傻不拉唧的問我:“就算那輛車不是樊籬的,這又能說明什麼?”
我解釋道:“幾個老板確認,在出了會所之後大家就分開了。但是分開後的樊籬去了哪裏呢?那輛車,直接關係到了一個很重要的邏輯問題,是樊籬自己走進去的車裏,還是被人強行的給塞進車裏。”
“二者有什麼不同啊?”
“王可,你平時看上去挺聰明的,怎麼這個問題繞不過來彎了呢?樊籬如果是主動上的車,調查車主信息就能找到車主和樊籬的關係,依此可以縮小凶手的排查圈子;如果樊籬不是主動上的車,比如是剛出會所準備走的時候被人給劫持走了,最後凶手把他殺了,給放進車裏,那這樣查車主的信息就能間接的查到車主和凶手之間的關係,懂?”
王可白了我一眼:“說了這麼多,也就是說查車主信息有可能找到凶手的信息是咯?”
“正解!”
“那你還囉裏囉嗦那麼一大堆……”
“拜托,一個是車主和樊籬的關係,一個是車主和凶手的關係,二者不一樣好不好?得,一看你的高數就不好!”
王可瞪了我一眼,然後繼續吃飯。
隻不過我在想一個問題。如果是前者,車主和樊籬認識,凶手也可能是熟人,這還好;如果樊籬和凶手壓根沒關係,凶手和車主的關係也並不甚大,這算不算是一場恐怖的事件?
壓根不認識的情況下,把一個人這麼殘忍的給殺害,還對屍體進行了這種處理,多麼可怕!就好像我們的身邊哪一個陌生的麵孔,其實他就是個變態,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說不定什麼時候就露出了真麵目,把你直接的給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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