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華德死後,在他的車裏發現兩名女孩的屍體,根據法醫檢測,兩名女孩死於霍華德和警方交火之前。
傷心欲絕的佩妮將堡石鎮警方和同她交談過的三名警官告上法庭。根據聯邦法律,她認為“未能適當地執行對限製令侵權投訴做出回應。”但地區法院在討論後提出此案流案的動議,並獲得了批準。
憤怒的佩妮上訴科羅拉多州丹佛市第十巡回法院。該法院在討論過後,駁回了佩妮的要求,同時確認三名警官有職業豁免權,因此不能被起訴。但巡回法院認為在此過程中,堡石鎮警方對禁止令執行有程序性不當,因此佩妮可以部分勝訴。
堡石鎮警方不服,反向上訴到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推翻了第十巡回法院的判決,並恢複了地區法院的判決。
其意思大體為:禁止令的意義在於侵犯禁令後要受到法律的懲罰。這裏的懲罰基於對法律的破壞而不是對人的傷害。警方沒有在這個禁止令被破壞途中進行幹預的義務,但是有禁止令破壞後把對方繩之以法的義務。
由於佩妮和警方在發現女孩屍體前都不能確定這個禁止令的破壞程度。所以警方沒有任何責任去管可能產生的傷害。而當事者霍華德已死,所以這個追責已經可以停止。至於在破壞禁止令中產生的生命財產傷害,對不起,請自認倒黴。
通過此案,最高法院最終確認了“警察在提供警察服務時不對任何公民有任何公共責任規定下的具體責任”這一原則。
這場官司打了將近5年,喪子之痛和精神上的巨大壓力,使佩妮飽受折磨。法院的最終判決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她抑鬱了。
同時,這次事件帶給了理查德巨大的精神衝擊,曾經長在紅旗下的他實在無法理解,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他對妹妹的死感到悲痛,但妹妹已經死了,他無能為力。
他痛恨霍華德,但霍華德已經死了,他無能為力。
他痛恨警察,但司法卻說他們無罪,他無能為力。
他痛恨自己,痛恨自己的弱小,他心中的正義無處伸張。
他終於知道為什麼這個世界會有那麼多的英雄。
因為,這個世界需要英雄。
“我將化為正義,身披白袍,手持利刃,鑒證正義的怒火。”莫名的,理查德說出了這樣一段話。
與此同時,一艘沉船中鏽跡斑斑的斷劍,似乎動了一下。
事件慢慢平息,但在當事人心中,這是一塊難以抹去的疤痕。
如果不是有著已經成熟的靈魂,理查德此時可能已經穿上緊身衣,帶上麵具,披上鬥篷,在午夜時分,弄一台大功率的探照燈,仰望星空,用飽含滄桑的嗓音說道:“I’m-Batman!”然後被街頭巷尾的流氓打的滿頭是包。
畢竟,他沒有老爺的超能力啊。
2003年初,佩妮決定帶著兒子搬離這個傷心地。不是帕薩迪納,也不是佩妮的老家奧馬哈,而是決定搬到紐約皇後區的法拉盛森林公園附近。
十六年,理查德從西海岸到中部再到東海岸,橫穿了整個美國。經過這些年,他不再抗拒大城市,他已經隱隱感覺到這個世界可能比他想象的還要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