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槍擊案(1 / 2)

理查德和一個拉丁裔男子走出警車,向著犯罪現場走去。

這個拉丁裔男子名叫托德·泰勒,28歲,是第23偵探局的一名中級警探(二級警探),寬額卷發,粗眉小眼,臉型方正,看起來老實憨厚,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托德是理查德的新搭檔,新警局的新搭檔。

在從洛杉磯回到紐約後,理查德先是接受了內務處分,幹了兩周的接線員工作,而在此之後,他被任職為初級警探(一級警探),被調往第23偵探局工作。

在出示警徽後,理查德和托德進入公寓,來到三樓。

“現在是什麼情況?”托德問向在場的警員。

“死者名叫邁克爾·拉斯基,這棟公寓的住戶,頭部中槍死亡……”

在托德詢問警員詳情的時候,理查德走到死者身邊,蹲下查看。

死者正靠坐在走廊的牆上,額頭上鮮紅的槍眼訴說著死亡原因。

一槍爆頭?好槍法啊。

理查德從兜裏掏出手套帶上,他伸出食指在死者額頭的槍眼邊緣摸了摸。

奇怪,這個彈孔也太平滑了,理查德從沒見過這樣的槍傷。

理查德將死者的頭部向前,他想看看有沒有出彈口。

沒有出彈口,子彈應該是卡在了顱內,也沒有槍火的痕跡,這樣算來,應該是普通的9mm手槍子彈,並且可以排除近距離或是貼身射擊。

理查德站起來,觀察了下死者的位置,死者靠在走廊的牆上,死者正對麵就是一個關閉著的房門。

所以,要麼死者是死後被移動到這裏的,要麼殺死死者的子彈一定是來自這個房間內。

鑒於這裏是公共公寓,想來沒人會在殺人後將死人移動到這裏。那麼就是說,子彈一定是來自於這個房間內,死者很有可能是在開門的過程中被凶手開槍殺死的。

理查德轉動了下房門的把手。

鎖死的?為什麼是鎖死的?凶手鎖的?為什麼凶手要多此一舉?

這時,托德拍了拍理查德的肩膀。

“先問問報案的人,這裏我已經讓警員去樓管那裏取鑰匙了。”

理查德點了點頭,和托德一起走向本案的報案人。

本案的報案人是一位名叫安妮的女士,她是四樓的住戶,在下樓的過程中看到了死者,並趕緊報了案。但她對死者並不了解,而且也可以排除她的嫌疑,她有著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這時,警員從樓管那裏取來了鑰匙,交給了理查德。

理查德打開房門,很普通的一個單身公寓,室內的窗戶敞開著。在經過檢查後理查德和托德得出了一個結論,這裏曾經被洗劫過。

“所以,是一次入室搶劫殺人案?”托德在室內轉了一圈對理查德說道。

理查德正看著門口牆上的一絲血跡發呆,這絲血跡證實了理查德的猜測,可理查德想不明白,為什麼凶手要鎖門。

理查德沒回答托德的提問,他不認為這是一次因為入室搶劫而引發的意外殺人案。凶手明顯是有備而來,凶手在邁克爾開門的第一時間就將邁克爾擊斃,這不是一個意外舉動,更像是有備而來。

“托德,咱們是不是該問問邁克爾的鄰居們,他們太安靜了。”

這裏發生了槍擊案,而邁克爾的鄰居們卻如此的安靜,這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