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金剛狼·嫌疑人·羅根(1 / 2)

不對!

從報告中可以看出,當時主持調查的威廉姆斯警探也對凶手的動機懷疑過。這種襲殺,或是衝著財物,或是衝著人。

既然威廉姆斯警探明確表明凶手未動過任何財物,那就是說凶手的目標應該是人了。

而警方最後將案件定性為黑幫衝突,那就是說警方應該是排除了單純仇殺的可能。

理查德暗自搖頭,事情撲朔迷離,理查德需要和當時負責調查的警探溝通一下,看看除了報告上的東西,威廉姆斯還有沒有其他懷疑的方向。

理查德調出威廉姆斯警探的資料後,拿起桌上的電話打了過去。結果威廉姆斯還真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線索。

具威廉姆斯說,案發現場根本沒留下任何凶手有用的證據,戰鬥很激烈,凶手的戰鬥風格狡猾而剛猛,但凶手卻連DNA樣本都沒留下。這個凶手似乎穿著某種防彈衣,可以有效的阻擋子彈對自身的傷害。

防彈衣!

理查德趕緊查看案件報告,在彈道報告中確實有過一句子相關的內容,但因為彈道小組本身就對此保持懷疑,輕描淡寫的內容,理查德剛剛隻是大概查看並未注意到。

這非常重要。

首先,理查德具此可以判斷,這個案件中的凶手確實和劉易斯一案中的那個假洛克利應該是同一個人。

其次,理查德可以確定,在劉易斯一案中,在狙擊點的戰鬥中,假洛克利就是那個穿著防彈衣並使用銳器的人。而那個殺死劉易斯的人則使用的是10mm口徑的手槍。

除了防彈衣之外,威廉姆斯沒有提供什麼有用的方向,據他所說,不光他沒有方向,就連涉案的兩個黑幫自己也毫無頭緒。知道兩個黑幫進行和談的人非常多,根本無法進行有效排查。

威廉姆斯懷疑是這兩個黑幫的對頭所為,但卻一直沒有找到證據。

理查德掛斷電話後,皺著眉頭陷入了沉思。

假洛克利在這個案件中使用了多種武器,但為什麼在劉易斯一案中卻隻使用了冷兵器?

隻有一種解釋,因為事發突然,假洛克利並未準備什麼熱武器就匆匆和凶手發生了戰鬥。

這也就是說,假洛克利的身邊沒有放置熱武器。

而在剛剛的監控錄像中,洛克利卻是兩手空空而去,兩手空空而回,就算他帶了手槍,但他所使用的小口徑步槍和狙擊槍是從哪來的?

隻有兩種可能,一,是他自己提前準備的。二,是有人為他提前準備的。

不論是哪種可能,這都意味著殺死汽修廠中的那8個人是一場有計劃的謀殺。

這個計劃,一定有人為他提供情報,而這個情報雖然知道的人很多,但卻隻有混黑道的的人才知道。

他和黑幫有關?難道是某個黑幫的專職殺手?

可是還是很奇怪,他為什麼要冒充洛克利?又為什麼急匆匆的和殺死劉易斯的人發生戰鬥?為什麼未攜帶熱武器?

如果是為了殺死那個劉易斯一案中的凶手,他完全可以潛藏並一擊致命,根本不需要直接闖入那個狙擊點啊。

這根本就說不通啊。

理查德沉思著,突然他生出一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