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也是無語:“我們爭取活下去吧。不過我們下一步去哪?這周圍,原來攝於麒麟的存在,周圍的野獸都不敢來。可是現在,麒麟走了,估計野獸很快就要過來。畢竟這附近,是各種帶有神之力的果子和草藥最多的區域。”
麒麟當然不會選差的地方,而是選擇了這裏。
秦若搖頭苦笑:“我們等幾天,休整一下,盡快離開這裏。應該短時間內,這裏還有麒麟殘留的氣息,應該是安全的。然後我們趁著這個時候離開。馬上休整,你先去,我守著。”
狼王苦笑道:“我還需要休整嗎……我天天躲在紋身裏,哪需要休整啊。老大你趕緊去睡一覺,你都快站不住了。”
秦若想想也是,腦子都快不好使了,連忙去休息,留下狼王守著。
好好睡了一覺,起來看看時間,過去了一個多月,還好,時間並不長。然後立刻帶著狼王,看看這山洞裏原來堆積的大量的草藥,都收了起來:這都是當初順路采集的,不過沒用到的。其中有不少好東西,不過麒麟對這些東西並不怎麼在乎。走的時候,自然也沒帶走,這就算是秦若的報酬,至少秦若是這麼想的。
好歹有個安慰獎,也能心裏舒服點。
離開這個洞穴,秦若就按照來的時候,除了最開始的幾天沒有記錄之外,幾天之後,他就記錄了路線的地圖,一直往回走去。
沒辦法,現在他手頭那麼幾條飛船,他可不敢嚐試飛出去……一旦損毀了,將來回去都是個大麻煩。就算要走,也要找個合適的大平原地帶,至少沒有那麼多飛禽的地方飛。
更何況,他現在脫離了麒麟,並不想立刻離開:這裏何錫麟和林炎他們都在呢。他們一定是急死了……最好找到他們,大家要麼留下來繼續探索,要麼離開回家。
這一次,除了路上來的時間,他們在這的時間倒是不長,秦若被麒麟帶走,也總共不過是兩萬多年,不到兩萬五千年的時間。
秦若和狼王小心的遮蔽著身影,一前一後,小心的往回走。這速度……比起麒麟可就是天壤之別。麒麟當時能達到十倍音速的速度。可是秦若……別說因素,能趕得上普通人的速度都不錯了。來的時候用了百年,秦若打算用萬年的時間趕回去……
希望何錫麟他們還在原地……如果一切正常,他們應該至少不會走的太遠。隻要回到能夠找到他們痕跡的地方,秦若感覺自己應該是能找到他們的。
走了好幾天,才走出一片山穀,但是接著往前走,離開大山,秦若傻眼了:平原……大平原……現在秦若更喜歡山林,這種地方,好歹比較容易躲藏。可是平原……
平原上別的不說,光是成群結隊的食草動物,都夠讓秦若喝一壺的。
關鍵這裏的動物,不管是吃草的還是吃肉的,對殺人從來都是部分草食還是肉食動物的。上次遇到的鹿是如此,羊群是如此,這些本來應該最溫順的動物都如此,其他的動物可想而知。
連忙翻開地圖,秦若更是無語……麒麟當初是直接從這裏橫穿過來的,麒麟當時的速度之下,這裏都走了三天之多!
麒麟十倍音速的時間,不眠不休的走了三天多……那得是多少距離?
那是近百萬公裏的距離啊!
以秦若和狼王,最高不過亞音速,好吧,算音速來計算,那也要走一個多月才能過去。
而實際上,可能嗎?
就他們倆這點實力,如果敢在這裏全力趕路,走不出多遠一定會有這裏的主人來對秦若表示“歡迎”的。
“老大,怎麼辦?繞過去?”狼王也是發愁。
他的前身是狼,當然更知道在這種地方,最容易遭遇到什麼。
這種地方,要逃命,速度幾乎是唯一的可能。一旦速度不行,那就完蛋。因為實在是沒有什麼可資利用的環境來讓你躲藏的。
秦若無奈的苦笑:“可是怎麼繞?誰知道這草原到底有多大?我們要饒多久才能繞過去?走吧,直接穿過去,好歹這裏的草茂密,我們藏身應該不算太難。”
這裏的草,動輒就是齊腰高,一些地方能長到比秦若還要高點。這樣茂密的草叢,恐怕也是這裏唯一一個秦若他們可以利用的地方了。
秦若在草原的邊緣,仔細的觀察了幾天,至少確定這附近沒有亞神級別的野獸隊伍,比如草食動物的群體,羊,鹿什麼的。
然後給他自己和狼王,編織了偽裝的服裝,讓兩個人看起來就好像是兩個移動的草樁子。如果趴下,那就是地麵上的一塊草皮而已。
如果隻是視覺的危險,秦若自信絕對能躲過去。可是這裏不僅僅是視覺,對力量的感知,那些野獸雖然不知道什麼原理,但是用起來可是得心應手的……
看看身上的偽裝,狼王苦苦笑道:“老大,這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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