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第一個案子就這麼棘手,對手很不好對付。用了兩個小時,我才將屍體裝進兩個斂屍袋中,一個人抬到樓下的警車上。
武琳捂著鼻子站在門口,不肯再進來。
實際上房間裏並沒有多大味道,不注意根本聞不到,都是人的心理作用在作怪。
隻要死過人的房子,就連從門的縫隙中吹過的風都顯得可疑。
到了樓下,我故意放慢速度,偷偷的觀察圍觀的人群。如果我沒猜錯,凶手會留下欣賞他的傑作,他想看警察狼狽的樣子。
人群中果然有個非常可疑的家夥,三十歲左右,穿著一身西裝,帶著一副眼鏡,頭發梳理的非常整齊,看上去很斯文的樣子。
我把斂屍袋抬下來,還有血水滲出來。圍觀的人群發出一聲驚呼,絕大多數人都捂著眼睛不敢看。隻有他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屍體,嘴角微微彎曲,似乎還帶著笑意。
我轉過身來,想要看清楚一些。他發覺我注意到了他,轉身就走。等我追過去,人已經不見蹤影。
“剛才站在這的男人你們認識他嗎?”我問圍觀的大媽。
“沒見過,不是這個小區的人。”大媽們一哄而散,都不想惹上麻煩。
“你有發現?”武琳走過來問道。
“沒有!”我繼續去搬屍體。隻是簡單的接觸,我就發覺這個女人不好對付。
武琳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說道:“你先回去,盡快完成屍檢,我回去就要看到初步的屍檢報告。”
“好的!”屍檢是細活,一點蛛絲馬跡都不能放過,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查完,她明顯是在為難我。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究竟在什麼地方得罪了這個女人,從第一次見麵開始,她就對我抱有強烈的敵意。
我確信沒有任何把柄落在她手上,之前也沒見過她,究竟是什麼地方出了差錯?
有一點可以肯定,我以後的日子不好過。
跟車回到警局,車一停穩司機就跑了,我一個人搬不動屍體,隻能分兩次把屍體運進法醫室。
路上遇到同事,他們看到還在滴血的殮屍袋,遠遠的就繞開。人對同類的遺體感情非常複雜,沒辦法用語言準確描述出來,我表示理解。
這樣似乎也不錯,我不善於和人打交道,能省去不必要的應酬,節約很多時間。
雖然過程有點曲折,最終還是靠一人之力,把屍體擺在工作台上。
法醫室裏死一般的寂靜,隻有停屍櫃的空氣壓縮機發出嗡嗡的聲音。
在靜謐的環境中,房間裏的一切都散發著死亡的氣息,一般人受不了這種環境,我卻非常喜歡這種感覺。
女屍安靜的躺在工作台上,我盡最大的努力讓屍體看起來美觀一點,畢竟她生前是個愛漂亮的女人。
在我眼中,她不是一具冷冰冰的屍體,更像是等待創作的藝術品。
穿好工作服,帶上頭套、口罩、手套,準備開工。
在放大鏡下,死者頸部兩側可見長圓形指壓痕跡,壓痕比較淺,分痕跡分布情況來看,死者被凶手雙手掐住脖子,可能因此而導致昏迷。
壓痕上檢測不到指紋,扼痕中也沒有其他花紋,凶手帶了橡膠手套,準備非常充分。
我握著鋒利的解剖刀,切開死者頸部,皮下和肌肉、甲狀腺得及其周圍組織沒有明顯出血,喉頭軟骨及舌骨完好,無骨折痕跡,這一切都說明死者並不是死於機械係的窒息。
我產生了一個疑問,凶手完全可以掐死被害人,但他並沒有這麼做。
人其實很脆弱,殺死一個人的方法有很多種。除了激情殺人,連環凶手都有特殊的殺人手法,對凶手來說,都有著特殊的意義。
本案的凶手為什麼要把被害人整齊的切成兩半,目的是什麼?
站在凶手的角度,他一定清楚後果。警方會全力偵破此案,一旦落入警方手中,卷宗上一句作案手段殘忍,最終結局就不用多說了。
除非凶手是故意挑釁警察,這家夥不想再隱藏自己,展現出自己最真實的一麵。這樣的家夥都是瘋子!
我將注意力轉移到屍體上,這些頭疼的問題都是刑警的煩惱,我隻要做好本職工作就好。
死者腹部的傷口邊緣整齊,力道拿捏準確,一刀切開腹腔,幹淨利落,沒有絲毫猶豫。我懷疑凶器和我手上的刀一樣,也是一把手術刀。
第一感覺凶手接受過專業訓練,就算是經常殺豬的屠戶都不一定能做到,除了熟練的刀法之外,還需要遠超常人強大心理。
這家夥讓我想起大名鼎鼎的連環殺手——倫敦開膛手傑克。挑選的目標也有點類似,難道是模仿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