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易經》對古代中國人文思想的影響(1 / 2)

第十章、《易經》對古代中國人文、宗教、政治思想的影響

人是物質與精神結合的產物,經天緯地培植於母,十月孕育,才成為人。

這個道理中國人很早就有認識,隻不過中國傳統理學沒有“物質與精神”的說辭而已,中國傳統理學是用陰陽、天人來表述的,這個說法又來自於《易經》原理。

《易經》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代表著中國最遠古的自然科學,來源於早期沿黃淮流域的華夏民族,是華夏文明的思想結晶,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脈,起源於沿黃淮流域華夏兒女觀察自然天象,總結自然天象的結果。

《易經》理論的原理來源於二進製製數原理,簡稱二元論。今天的計算機就是二進製數原理,就來自於《易經》原理。《易經》產生的目的是通過二進製數原理來換算事物發展進程中的規律性,通過規律性來找到事物進程中的峰值點,繼而推算出最好和最壞的結果。當代大數據原理也來源於《易經》原理。

《易經》是通過直觀的物質存在來推測主觀的心理預期的學問,是純唯物論的學問,甚至是純粹的“惟物論”的學問。

嚴格的說《易經》原理是“惟物論”的基礎原理,因為當你將事物的本源認定是物質的,並以物質為基礎尋找最佳答案或最壞預期時,精神就無需存在,更不需要映射物質條件,隻是物質決定了物質條件,或物質決定了主觀意識,當然歸於“惟物論”或唯物論的範疇。也就是說《易經》原理來源於物性推算,沒有心理或精神預期,更不需要主觀意誌改變客觀物質現實。通俗說你想吃肉,可以直接生吃,不需要添加佐料來改變肉的味道,不需勞心費力去烹煮就行了。隻需要計算這塊肉什麼時候能到你手裏,並預測是好肉壞肉就行了。

所以由《易經》原理衍生的中國傳統文化沒有唯物論與唯心論思維,沒有唯物論與唯心論的說辭,也沒有“對立與統一”的形而上學原理。唯物論與唯心論來源哲學,由蘇格拉底和柏拉圖拋棄了自然科學,以“人性”為基本原則,站在“人”這一立場上發起的一門學問,所以愛·智慧學來源於人性本源,是專一研究人類行為標準的學問。

而《易經》是從先天八卦和後天八卦演變而來的學問,認為事物發展是陰陽互生互斥的運動過程,事物的發展是矛盾著、合同著、滾動著發展的進程,其中後天八卦認為事物發展是動態的過程,靜止不動的物質內部同樣存在著陰陽生克的變化過程。所以實質上講,《易經》與西方哲學的唯物論有共同的觀點,但並不完全等同於哲學的唯物論。因為《易經》不含“人性”思變,隻有物質“變、不變、易變”三變原理,所以不要將《易經》劃歸“愛·智慧學”文化。但是可以將“愛·智慧學”的唯物論單獨劃分出來,與《易經》比較,這裏有西方唯物論的某些成分。

唯物論之所以能夠在中國紮根,就與中國傳統文化中具有部分唯物論原理有極大的關係,至少有同道關係。

由此我們可以理解唯物論與中國傳統理學存在結合點和契合點。

《易經》是沿黃河流域華夏民族夜觀天象,日觀風雨,經過幾千年總結出來的自然科學,當然具有很強的“客觀現實決定主觀意識”的成分。

《易經》產生後,成為中國人的一部自然百科全書,並逐步形成中國傳統文化的思想基礎,中國人真正值得擁有的東西,其實還是《易經》。說真的,別看當今世界很多人看重康德哲學,其實一百個康德也不及一部《易經》。雖然《易經》不是專門研究人性的學問,不過《易經》涵蓋的思想成分可以甩康德哲學十條街,隻是中國人沒有發掘好罷了。

正是由於《易經》太過“惟物”了,古代中國人又沒有發掘出正確的價值觀,以至於它衍生出來的文化產品很少有關注人性和民生的知識點。所以幾千年的古代中國王朝,從來就沒有王權反哺民生的人文意識,有的隻有“上下為仁”,下級敬畏上級,孝敬上級,上級壓榨下級的階級等級觀念。

而西方文明自蘇格拉底和柏拉圖之後,西方人研究和追求的全都是人的生存和生活,研究人類從出生到死亡、從有到無、從存在到不存在所經曆的波折坎坷、喜怒哀樂、悲歡離合的全部過程,從中找到最佳解決方案,化解危機,迎接挑戰,最大程度完美地走完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全部過程。

所以你會看到持“愛·智慧”文化的人解決的都是人們日常遇到的民生上的普遍的小的問題,沒有什麼大統籌,大計劃,大保障等等大的虛空性的東西,非常實際,並且均衡性非常強,不搞特殊,不設特權設置,平均到每一個人。

所以西方人認為“人人生而平等,他們都有從他們‘造物主’那邊賦予了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認為人權來源於自然法理,是天賦的、不可轉讓、不可剝奪的,是實際上存在的權利。也就是說在國家意下,人仍然是自由和平等的。人的生命權、自由追求幸福與財產的意誌是人的固有品質,也是人固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