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理是圓的(4)格物致知(1 / 3)

第五十八章、理是圓的(4)格物致知

近期網絡有段話流傳廣泛,這句話是這樣說的:“凡是科學的,皆可證偽;凡是哲學的,都能質疑。唯獨神學不允許反對和辯駁。但凡是邪惡的學說理論,則根本不允許有任何反對和辯駁。不允許的原因,是經不起證偽和質疑。而一切不容置疑者,恰恰反證了其邪惡麵目。”這句話以如柏拉圖所言:“如果尖銳的批評完全消失,溫和的批評將會變得刺耳。如果溫和的批評也不被允許,沉默將被認為居心叵測。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許,讚揚不夠賣力將是一種罪行。如果隻允許一種聲音存在,那麼,唯一存在的那個聲音就是謊言。”

這兩句話其實正是《易》學“易變”原則、黑格爾邏輯學“合”原理和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否定之否定規律的基本原則。

否定的辯證法就是否定一切,用科學的方法證偽,用哲學的方法質疑,用神學的方法探秘。因為事出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三,有三必有“懼”,有“懼”必有“慮”,有“慮”必有“不安”,而“懼”是易之本原,“慮”是思維邏輯之根,而“不安”正是否定之否定規律之本。

是懼、慮和不安產生了易學“易變”原則、黑格爾邏輯學“合”原理和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否定之否定規律。而懼、慮和不安才是事物或思維傳承、發展、延續、遞進和超越之根本。

沒有懼、慮思考和不安現狀,何來遞進和超越?社會想要發展,依靠的是創新的思維,但創新思維就來自《易》學“易變”原則、黑格爾邏輯學“合”原理和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否定之否定規律思想之中。

這說明早在三千年前中國人就有客觀邏輯辨證思維了,在《易經》中有完整的“易變”原則思維,隻是後人在解析《易》學時各取所需,給埋沒了。從這一點來說中國人的“愛·智慧”學要早於西方人多得多的時間段了,不能說中國傳統文化沒有哲學概念。早在宋代及宋代之前中國人富含哲學精神,唐朝便是哲學精神最鼎盛的時代。隻是當代人沒有發掘罷了。

同時也說明古代中國在宋代及宋代之前是一個講秩序,講規矩,講道德,講禮儀、講誠信,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崇尚仁義禮智信的社會。隻是當時的中國過分強調仁義道德而忽略了法治建設而已。原因是漢文化沒有擺脫和脫離陰陽文化的束縛,無法完全站上陽性、男權文化的台階所至,無法擺脫和脫離陰陽文化的束縛必然就會出現母性、母權文化占據政治、人文、宗教意識形態,成就女性自我的社會氛圍,形成女權大於男權的政治傾向,就會出現內宮權力大於朝廷權力的現象,導致朝廷與內宮爭奪權利的權力爭鬥,進而引發社會動蕩。

以如《禮記·大學》所言:人是先天有知而後天在學,而普遍的學習方法是在於明確公示清晰的、公開的、神明的、智慧的、明示的、坦蕩的、嚴肅的公共秩序和規矩,而要達成這一切的目標就在於親近廣眾、普惠眾親,和睦人民。而普及知識的正確手段在於凡事有“止境”,需要有進有止,不能盲目擴大知識麵,要有目標,有方向的傳播知識,但是不又不能凡是利自己的便擴大宣傳,凡是不利自己的就禁止學習。其實古人在兩千年前就說,凡事有進有止,而“等待”才能凡事達成至善至美的最佳效果。

知道事有止境,而後才能有知道止境之後有穩定或決定,有穩定或決定而後才能安靜或冷靜,有安靜或冷靜而後才能安定或希望,有安定或希望而後才能思考或擔憂,有思考或擔憂而後有能所得或收獲。所以說居安思危才是漢文化的上上之作,而居安思危又是馬克思主義否定之否定規律的根本。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道了解凡事先後,就接近找到解決事情的方法和辦法了。自古以來想要明確公示清晰的、公開的、神明的、智慧的、明示的、坦蕩的、嚴肅的公共秩序和規矩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欲治其國者,先修齊、整治和完備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飾、整理和完善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校正、規正和直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守信、真實、諄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給予、集中和達到其知。而給予、集中和達了解事物的本質區別而在格物。分清和明確物種類別,劃分物種類型,並將物品歸類清晰明確,而後知至。分清和明確事物的來龍去脈而後意誠。給予、集中和達到守信、真實、諄誠之境界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