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師傅說:事事洞明皆學問。這話就象一泡尿,放之四海而皆準。勞改隊裏的事兒,學問也是大了去了,單說搭夥計吃飯這一項,那裏麵潛藏的道理,就夠一般人琢磨半學期的。
勞改隊裏,搭夥吃飯相當普遍,炊廠的飯車一到,少則一二共同一起的狗友,多則五六七八臭味相投的狐朋,就會聚到一堆兒,或竊竊私語,或吆五喝六,甩開腮幫子大快朵頤。“66條”監規裏明確規定:不準夥吃夥喝,互相串換食品。”
這是非常不人性化的一條,虛偽得沒有任何執行的可能。大家湊在一起吃喝,在精神上可以起到淡化孤獨的作用,在物質上就是要互通有無,利益均沾,在可能的範圍內豐富自己的腸胃消化對象。但這都是相當表麵化的東西,學問在腸胃之外。
關鍵是和什麼人搭夥的問題。搭夥的普遍原則是實力相當,經濟上要基本持平,幾個人的層次也要相當,人頭找人頭,菜鳥找菜鳥,沒有亂撞槽子的。接見前,“一夥”的人就計劃好了,這個月誰買什麼誰買什麼,最後把東西一歸堆,品種齊全,有福同享皆大歡喜。
我開始跟周攜搭夥,就屬於沒學問的亂彈琴,兩個人的“經濟水平”和“理想誌趣”大相徑庭,要不是後來周攜明事,見好就撤了,算給我一台階,不然將來弄得肯定別扭,除非我下定決心拿家裏錢多養一勞改犯,不過那感覺怎麼也沒法跟救助一失學兒童比。
其實,“養人”的搭夥形式也是有的,但兩個人的關係先天就注定不平等,吃人家的那位就成了奴隸,每天打飯刷盆是份內必須的,出資方偶爾碰上什麼事了,旁邊那位也必須第一個飛起來助威,就算被人打得滿工區的找槽牙,也不能後退,誰讓您讒呢。
人在那個環境裏,就不值錢了,就不好了了,這些人呢,一般都是家裏不來接見沒有“經濟來源”的窮人、多次犯、外地犯。
還有一種搭夥是基於利益交換的初衷,一個或幾個有錢的人類,為了過上光明生活,搭台唱戲養一兩個大哥,明來明往地搞權錢交易,不象社會上那些有錢人和官僚,弄個交易整得跟幹什麼事似的陰暗,犯人和犯人之間,暗箱交易很少見。
大家都把事情撂在台麵上,小弟屁顛屁顛的給大哥上條好煙,這個月的勞作就可以少分你點,或者少刁難你幾下,讓你舒坦舒坦。別人看著隻能放蔫屁生蔫氣,弄大點響動出來看看?
勞改隊裏吃獨食的隻有兩種人,一種是根本不接見的,就是依靠救濟的一條路兒,再有就是性格孤僻,有自閉自戀傾向的主兒,屬於種種“怪鳥”之一的。這兩種人很沒前途,隻能老老實實接受改造,改造你還不夠,犯人還要更深刻地改造你,改造到你的神經末梢。
他們是真正的孤獨者,幾乎一直淪陷在無助的深淵裏,如果幹活賣力,心靈又手巧,能趕上大家的進度還好受些,否則會“死”得很難看。所以投入到一個哪怕隻有兩人的小團夥裏,也會讓人有一種找到組織的安全感,受了氣,背後也有個安慰的。
細說這搭夥混槽子的學問,可以開一個專門的心理課程講座,從形式上可以分鬆散型、緊密型和機動型,從目的上可以分平等互惠型和利益交換型,從結果上看似乎又經常存在皆大歡喜和砸鍋散夥兩種喜劇形式,不一而足,各含奧妙。
總之看似平靜詳和,其實心機綿密,禍心蠢動,每一夥裏麵,常常也會出現錢和人不和、同吃不同心的局麵,一一盡述,深恐難為。
回過頭來說我自己,在重新搭夥開飯這個事上,走了腦筋了。說走腦筋,隻是說把這事當個事來認真對待了。
眼前的幾個新收,不用細想,就隻有趙兵和霍來清可以考慮了,其他幾個人,我跟誰一湊乎準砸了自己的“牌子”,將來必定讓他們把我拖累成怪鳥。霍來清先被槍斃了,我怎麼能夠胸懷寬廣到可以容納他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