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座北方的小鎮,名為團圓鎮!
鎮上隻有兩條街,店肆商販稀疏的立著,生意也冷清。
暮色之下,灰土色彩在晚霞下留出異樣的暗黃光彩,讓四周的光線變得讓人眼睛眩暈,有些看不清街上的情形。
一個看起來胖胖的身子卻十分嬌小的,衣著有些破爛的女子縮在饅頭鋪角落處偷偷的伸出一隻髒兮兮的手來摸向一個大蒸籠,這個情形她以前總在電視劇中常看,沒想到自己也有這一日。
她原名沈暮暮,現在的名字仍是沈暮暮,原因是她雖然是魂穿,但是卻完全不知自己是誰。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別人穿過來後身邊兒總有個人,或丫頭或麵首,或拋棄她之人或虐待她之人,總之可以讓女主知道身邊的一切事的人會相繼出現。
而她這個身體倒好,剛穿過來就如同女鬼貞子一樣自屍體堆裏爬出來的,更準確一點是從已經被埋的屍體堆裏爬出來,全身都是泥巴,身邊就是密林與駭人的屍體堆,除了樹就是鳥兒一個會講話的都沒有,更滲入的是胸前還插了一把刀!
那真是一把明晃晃的刀啊,當時正值清晨,她清楚的看到後被那把刀嚇了個半死。
可是眼睜睜的,看著那把刀慢慢的離開自己的身體,直到掉落在地上。可當她扯開衣服卻發現那裏隻有一道紅色的紅痕,根本不象是被刀插過的樣子。不到一會兒,那裏變成了一支鮮紅的鳳凰似的紋身,她驚呆了,如果身邊有個小夥伴相信也一樣會驚呆的。
而與此同時,她似乎明白了自己來這裏的目地。
救人!
救一萬人,然後就可以離開。
可是要怎麼救人啊,她默默無語的望著天空翻了個白眼。穿越就穿越嘛還給她安排任務。安排任務也可以,卻是這種連她都不知道怎麼完成的任務。眼下,她連自己怎麼活著都不知道。
還好,一萬人後她似乎是可以離開這裏的,想到此心情就好了起來。
隻是過了些日子她就在心裏報怨開了,為什麼別的穿越女到了之後,總是需要洗洗幹淨等著英俊不凡,桀驁不馴,風流倜儻,溫文儒雅,狂霸拽酷,土豪劣紳(這個哪裏不對?)的男主來各種蹂躪及愛護著,然後為你各種虐女配,殺男配來取得你的好感,最終抱得美男歸等情節。
可到了她這裏,先做的竟然勞其筋骨,餓其體膚這個磨練過程,而且一直沒有男主為她而出現,這個穿越真的是倒黴透了。
如今的她是個無家可歸的可憐女人。因為那身造型的關係導致才到城中就被打出來,這讓她根本施展不了各位女主們的楚楚可憐氣質,就算有高富帥經過,看了她隻會做出一種動作,捂住胸口蹲地大吐特吐。
想用現代食譜混點兒錢花,結果被小夥計扔了兩個客人剩下的包子打發她走了,嘴裏是這樣說的:“叫花子快走開,別站這兒擋住我們家的生意。”
“……”沈暮暮被那包子的香味無情秒殺,默默的走到一邊吞了下去。本想吃完了有力氣再去,結果卻挨了一頓的掃帚亂哄,還對她喊:“這叫花子還真能吃,怪不得胖成這樣。”
“……”沈暮暮默默流淚,她也不想穿到這樣的身體中啊,再說也不是很胖,不就是一米五八左右的個頭兒,一百三四十斤的肉嘛,這叫健康好不。
好吧,是有點健康過頭兒了。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她來到這裏已經一個多月了,偷了三次衣服想改頭換麵,結果兩次失敗一次被打。
好不容易找間大青樓想抓個姐兒教她點流行歌曲,結果還沒見到人家小姐直接被丫頭給趕出來了。
沈暮暮絕望了,還要救一萬人,哈,都混成這樣還救人,誰來救求她才是真的。
於是在那之後,我們的女主沈暮暮因為初次穿越什麼也不懂,業務不太熟練,被迫成了盛火朝中叫花子員工中,最底等的那一種。工作時間常年無休,工作地點以前在鎮江城,現在因為唐突了那裏的花魁鍾某某被各種高富帥追殺,隻好降級到了這團圓小鎮。
工作性質也隨著地區的不同有所改變,因為小鎮人均生活水平低,無閑飯閑錢,所以不得不由伸手討變成了伸手偷,一天兩個饅頭,不多偷也不少拿。
饅頭店主對她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要她能避過他的婆娘拿兩個就拿兩個了。但今天偏生她倒黴,那饅頭店主的婆娘中午竟沒去午個睡什麼的,一抬頭就看到了正在工作的沈暮暮,她青筋直跳,腳一跺,高一米五的饅頭籠子被她踩得一顫。
做為混了一個月行飯的沈暮暮馬上覺得不好,轉身就跑。
別看她這小身子又矮又胖,但是跑起來的速度是相當可觀的,那饅頭店主的婆娘哪裏追得上,隻好大叫一聲:“抓小偷啊……”
這個團圓鎮民風純樸,這一嗓子就叫來了三四個身強力壯的小夥子追了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