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寧夫妻倆抵達魔都之後,自然是悲痛欲絕,痛罵肇事司機同時也責怪川渝沒有照顧好寧玥。
川渝心裏也十分委屈,他繁忙工作之際,真得已經對寧玥無微不至,就是這次參加畢業典禮,他還安排阿城親自駕車把寧玥送到學校,專門安排佳珍監督寧玥。
他心裏委屈也不能當麵說啊,隻能點頭認錯,任憑老寧夫妻倆指責吧,他倆畢竟失去唯一的女兒,已經傷心欲絕了。
老寧妻子又指責川渝不該給寧玥買豪車了,這一點川渝更是委屈,要是不買豪車,恐怕老寧夫妻倆當時都不會答應。
當時川渝是打算給寧玥購買越野車的,寧玥當時撅著小嘴,顯然不太滿意,現在責怪他,自然心裏委屈了。
老寧夫妻倆心情平靜一點,提出了四個條件,其一所有得到的賠償全部歸他倆所有,其他所有開支全部有川渝支付。
其二川渝三年不得公開舉辦婚禮,即使領證也得征求老寧夫妻倆同意。
其三老寧夫妻倆與寧玥姥姥姥爺均有川渝負責養老送終。
其四川渝結婚後生育的第一個孩子由老寧夫妻倆負責撫育培養。
第一個條件川渝倒沒有異議,隻要錢能解決的問題對他而言算不上問題了,
第二、三、四三項要求讓負責與老寧夫妻倆談判的招弟與阿琳都覺得強人所難了。
結婚還得征求老寧夫妻倆同意,法律上怎麼解釋也說不過去啊,父母都很難幹涉呢,何況隻是前女友的父母啊。
川渝負責為老寧夫妻倆與其嶽父嶽母養老送終,非親非故,也沒有任何義務啊。
川渝的第一個孩子交給老寧夫妻倆撫育培養,即使川渝同意,未來的妻子同意不同意還兩碼事呢。
招弟當時表示了反對,心想這條件如果告訴老賈的話,恐怕一條都不可能讓步。
寧玥出現意外,川渝也沒有責任啊,這樣的要求太過份了。
負責溝通的阿琳希望老寧夫妻倆麵對現實,固然川渝同情老寧夫妻倆失去女兒的不幸遭遇,但是他僅僅是女兒的男朋友啊,結婚證都沒領呢。
老寧夫妻倆堅持自己的意見,如果川渝不同意就不火化寧玥的遺體,並打算利用社會輿論打擊川渝。
川渝遇到這樣的夫妻倆真是沒一點脾氣了,之前正是由於兩人從中作梗,導致結婚證遲遲未領,現在又鬧這一出,他的心裏非常不滿了。
阿琳與公司律師反複規勸老寧夫妻倆,一旦雙方鬧僵,後果對他們相當不利,因為川渝在法律上沒有一點義務啊。
老寧夫妻倆重新商議一番後,做出了讓步,不再強求結婚必須征得他們同意了,但是要求川渝三年內結婚的話不允許公開舉辦婚禮。
其他兩個條件可以協商解決。
就是這一點也遭到了招弟的拒絕,她覺得一個條件都不該答應,三年內結婚不得舉辦婚禮,老賈要是知道了非怒火中燒不可,非把她臭罵一頓不可,為什麼不把情況告訴他。
家裏這麼好的條件,娶個媳婦偷偷摸摸,老賈的臉麵往哪裏擱啊。
為了寧玥的遺體早日火化,川渝無奈同意了老寧夫妻倆的決定。
再糾纏下去,無任何意義。
他無助時常常仰望蒼天,為什麼在感情上如此折磨他。
他答應在自己的小區內再為老寧夫妻倆單獨購買一套房子居住,並為他們聘請保姆照顧。
招弟規勸弟弟不要委屈求全,以免為以後埋下隱患,實在不行就走法律途徑解決。
律師與阿琳也是規勸川渝,川渝思索一會後,采取了折中的辦法,不簽署任何文字協議,僅僅口頭答應。
如果老寧夫妻倆同意了就算了,不同意就不再忍讓了。
這一點得到了律師的認可,僅僅口頭答應,也沒有法律效應。
老寧夫妻倆權衡利弊,同意了川渝的提議,再折騰下去雙方鬧翻了,什麼也得不到了。
接下來的事情就比較順利了,交通肇事方所在公司替肇事者賠償了全部損失,當然他們以後會向肇事者追償的。
肇事者由於違章,也被判處了一年有期徒刑。
寧玥的遺體火化之後,川渝抱著骨灰盒回到了省城,暫時存放在寧玥家裏。
接下來他為寧玥購買了一處與養母同在一個陵園的家族墓地,以便將來安放她的親人。
葬禮舉辦的非常隆重,川渝的親朋好友全部出席了骨灰盒安放儀式。
他原計劃打算簡單一些,畢竟寧玥還有長輩在世呢,可問題他的朋友太多了,無法低調。
老賈這一天與佳珍母親沒有出席安葬儀式,雖然他不知道川渝與老寧夫妻倆達成的口頭協議內容是什麼,但是他對兒子的做法是持有異議的。
僅僅是兒子的未婚妻,至於舉辦如此隆重的葬禮嘛,何況前段時間與老寧夫妻倆矛盾重重呢。
當他聽說兒子要為老寧夫妻倆在小區內單獨購買住房時,自然怏怏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