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總,您這麼急讓我們過來,公司有什麼事?”穆懷瑾問道。
“哎!我今天上午才回京,之前一直在外麵出差。
上個月我們公司招了名司機,姓孫,叫孫達漢。入職前談的挺好的,一個月工資三千,包吃住。
結果入職沒幾天他就開始抱怨,說什麼四個人住一屋條件太差,吃的菜裏沒有油水,跟豬食似的,嚴重侮辱了他的人格。
後來,他又向公司借生活費說手裏沒錢了,要自己出去下館子改善夥食。公司沒借給他錢,結果他大鬧一頓,申請離職。
當時我在外地出差,公司人事主管給我打電話說了情況,我一聽這不是找茬嘛,公司那麼多司機都沒說什麼,怎麼你孫達漢就要搞特殊,再說了大家出來工作為的是掙錢,不是來享福的,我一氣之下就讓人事經理給他結清了錢轟走了。
這孫子第二天就跑到勞動局舉報去了,後來勞動監察大隊給公司打電話,人事經理帶著材料去了勞動監察大隊,把情況說了一遍。人家一聽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也沒怎麼著公司。
我以為這事就這麼過去了,沒想到那孫子又把公司給勞動仲裁了,但是人家勞動仲裁沒受理。這孫子又跑去法院把公司給告了。這是法院前幾天轉過來的材料。
我一看明天是答辯的最後一天,這不我就趕緊給你們打電話,請您二位過來了。法院給的材料都在這兒。”劉總白活完,將一個文件袋遞給了穆懷瑾。
王川從穆懷瑾手中接過文件袋,抽出文件看了起來。
“劉總,孫達漢怎麼在石景山法院起訴了?您公司不是在望京嘛?”王川看到石景山法院的傳票後,問道。
“我們公司這個月才搬過來的,現在車輛和司機還都在石景山,沒搬呢。”劉總道。
“好家夥!真不少要啊,一共要了一百萬零九千二百五十九元!”王川驚愕的看向劉總:“劉總,這個孫達漢在您公司一共工作了幾天?”
“一共幹了九天。離職文件上有記錄,他簽過字的。他辦理離職時,我們公司把工資都給他結清了,不欠他錢。
所以我覺得這孫子存粹是在搗亂,得好好治治他,這個案子不管結果如何,我要一打到底,不接受調解!”劉總氣憤道。
“好嘞!法院安排的開庭時間要到五月十九號周一早上九點開庭,時間來得急,咱們不用這麼著急答辯,等到開庭時當庭答辯就行。”王川道。
“那也行,反正這個案子交給你們了,你們辦就是了。穆律師,律師費怎麼收?”劉總道。
如果是個陌生客戶,按照案件標的收費的話,律所怎麼也得收個七八萬。但是劉總是律所的常年法律顧問單位,而且孫達漢勞動仲裁的案子本身難度有限,一下收那麽多錢,劉總肯定覺得高。
“劉總,咱們都合作這麼多次了,相互之間又比較信任,我給您一個友情價,律師費二萬元怎麼樣?”穆懷瑾想了想道。
“二萬元……,能不能再打個折扣,說實話你別看那孫子要一百多萬,法院肯定不可能支持他,這案子聽著數額挺大,但是真沒那麼複雜,您能不能再少要點,現在公司也挺困難的。”劉總討價還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