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人嘴兩張皮怎麼說怎麼有理!(1 / 2)

十月二十二日,王川帶著歐陽德來到了海澱法院。甘蘭被證券公司辭退的案子早上九點開庭。

本來歐陽德想去作點非訴業務,在他看來非訴業務更高大上一些,但是非訴團隊暫時不缺律師,又經常出差在外,所以一直沒找到合適的機會。無奈之下,他隻得跟著王川和杜文慧做業務。

審理甘蘭勞動爭議一案的法官是位四十多歲的女法官,一頭短發顯得很幹練,臉上布滿了滄桑,一看就知道審理過不少案子,被提前累出了歲月的痕跡!

“原告,明確下訴訟請求。”短發女法官道。

“訴訟請求一共有四項:第一確認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第二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共計八個月的工資八萬元;第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共計7萬元;第四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二萬元。

事實與理由:原告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入職被告金融部,雙方商定的工資為月薪一萬元……”王川話剛說到一半被短發女法官打斷了。

“好了,庭審時間有限,剩下的不用讀了,事實與理由部分與起訴書上所說是否一致。”短發女法官問道。

“一致,沒有變化。”王川道。

“被告答辯。”短發女法官看向被告席。

被告席上證券公司的代理人就是上次談判時王川見過的那兩位大所的律師,趙律師和黃律師,兩人一身傲氣,昂著頭自以為高人一等似得。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從未在被告入職,也不是被告的員工。原告僅僅是被告的實習生而已。

原被告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是勞務關係,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趙律師理直氣壯道。

一旁的黃律師雖然沒有說話,但是始終保持著行業精英的氣質。

“原告,舉證。”短發女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原告與被告金融部經理的扣扣聊天記錄,上麵有金融部胡經理向原告分派工作任務,證明原告受被告管理,執行被告金融部經理指派的任務,主要工作內容為金融產品調研、整理相關數據等。

第二份證據,原告向金融部胡經理詢問簽署勞動合同的扣扣記錄,證明原告曾多次向胡經理詢問簽署勞動合同的事,但是對方一直以正在報批為由拖延簽署勞動合同。

第三份證據,原告進入被告內部OA係統,向被告提交工作報告的照片,該證據的原件在被告的OA係統上,原告僅能提供照片。

第四份證據,被告團建的照片,證明原告參加了被告的團建,是被告的員工。

第五份證據,原告的工位照片,證明原告在被告處工作,受被告管理,為被告的員工。

第六份證據,智聯招聘上與被告相同性質的公司類似崗位招聘的薪資標準,證明原告每月薪資一萬元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舉證完畢!”王川道。

“被告質證!”短發女法官看向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