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王川剛到律所就接到了趙丹打來的電話。銀行已經同意將案件委托給遠方律師事務所辦理,讓王川下午去銀行辦委托手續,律師費六千元。
下午王川去了銀行,因為這個案子三天後開庭,時間比較緊,趙丹上午就已經將委托手續都辦出來了。
“王律師,律師費最遲明天支付, 麻煩您先準備下案件,這是全套的案件材料和委托手續。委托代理合同我們看過了,沒有意見,已經蓋過章了。”趙丹微笑道。
說完,她將一個文件袋遞給了王川。王川打開文件袋查看了一遍後在材料交接單上簽了字。
“您放心, 這兩天我就把答辯意見寫出來發您。對了,開庭你們銀行派人過去嗎?”王川問道。
“我會過去。海澱勞動仲裁委, 十月十九日下午二點開庭。回頭麻煩您把海澱勞動仲裁委的地址發我下。我沒去過!”趙丹有點不好意思道。
“嗯……這樣吧,我過來接你,咱們一塊過去,我到樓下給你打電話。”王川想了下道。
閻王好見,小鬼難纏!雖然歐陽喬有意拉近與王川的關係,但是以後打交道總不能什麼事都找歐陽吧,具體事務還得下麵的人來辦,所以關係該維護還是要維護的。
“那我就先謝謝王律師了。麻煩您了!”趙丹表現的很客氣:“我加您微信吧!以後有事好聯係您。”
王川是初次與銀行打交道,在回去的路上他一邊開車一邊琢磨:這麼簡單的勞動案子,自己都已經把相關規定告訴銀行的法務專員了,為什麼對方還要委托律師辦理?派個法務專員去一趟不就解決了嘛!
後來在一次吃飯過程中,王川婉轉的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歐陽喬笑了笑,用他的話說法務部的主要職責的負責內部法律工作。
法務部日常最多的工作就是審核合同,包括銀行常用的標準文本的修訂和非標準文本的的審核修改, 還有包括比較瑣碎的小合同,比如廣告合同、購貨合同和支行的裝修合同等。
除此之外,也會參加一些訴訟,但是很少。所以訴訟案件一般都會交給相關專業領域的律師處理。
銀行每年會聘請律師事務所充當法律顧問,工作中的疑難問題都會谘詢律師。所以法務部在行裏的各個業務部門中算是比較清閑的,至少加班的機會不是太多。
回到律所,王川加了個班將案卷材料看了一遍,並把答辯意見寫了出來,次日一早,王川來到律所,將答辯意見又看了一遍,通過微信發給了趙丹。
十月十九日下午一點半,王川開車帶著趙丹到了海澱區勞動仲裁委。坐在申請人席上的是一位老者,大臉蛋子,大鼻子,大肚子挺著,看起來很有氣勢,頭發花白。在他旁邊是一位四方大臉的男律師。
對麵坐著的四方大臉男律師一見王川和趙丹進來,眼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下,立刻皺起了眉頭,心中有些鬱悶:怎麼是他!
王川看了他一眼,感覺這位四方大臉男律師眼熟,好像在哪裏見過,想了一會兒他突然一笑,這不是之前在石景山法院經常對庭的那位四方大臉男律師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