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這就是你不贍養老人的理由?(1 / 2)

“行,兄弟,這事算我欠你一個人情。一會兒我打電話把租戶約來。這事我就不參與了,以免我媳婦有意見。”萬胖子道。

要說萬胖子的辦事效率還真高,上午說的事,下午租戶就來了。

坐在會議室內的租戶果然人高馬大,坐在椅子上把椅子壓得吱吱直響, 黝黑的皮膚一看就知道經常接受陽光的特殊照顧。

租戶講的內容與萬胖子的講的差不多,談到律師費時租戶有些為難,最後將律師費降到了五千元,雙方簽署了委托協議。

因為老太太七十多了,在敬老院來律所不方便,聯係後王川駕車去了一趟很順利便辦理了委托手續,這次萬胖子沒有露麵。

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門頭溝法院第十二審判庭。

王川坐在被告席上,等待著開庭。對麵坐著一個染著紅色頭發的年輕人, 在年輕人身邊坐著一位五十多歲的男律師,體態肥胖,兩個大眼袋遠遠的看很像是熊貓眼。

“現在開庭,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坐在上麵的一位三十多歲,胖胖的女法官麵無表情道。

“原告訴訟請求:第一,請求法院確認二被告之間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第二,要求被告一(租戶裘榮)搬離租賃房產;第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係被告二路良敏的孫子,此前被告二、原告的母親及原告就家庭財產的分割簽訂了協議,約定家庭拆遷利益全部歸原告所有。

本案的租賃房產是原告的財產,被告二路良敏僅僅具有居住權。二零一二年七月,被告二將其居住的房產出租給被告一。

原告認為被告二雖然有居住權, 但是對房產無所有權, 更無出租權, 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坐在原告席上的五十多歲男律師道。

“被告答辯。”女法官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意見。

本案原告係被告二的孫子,在簽署調解協議時, 協議上明確約定被告二路良敏有‘無條件居住’的權利,‘無條件居住’從詞義角度解釋,雖然是對使用方式的限製,但是在日常用語中與‘無條件使用’具有相同的內涵。

雖然被告二對房屋沒有所有權,但是從以上詞語的內涵上可以看出被告二對房屋具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原告已經將所有權中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讓渡給了被告二。因此被告二為了生活,有權將房產出租給被告一。

另外,被告一在承租被告二出租的房產時,知曉房屋狀態及歸屬,被告二也向其出示過家裏的調解協議。所以被告二在出租房產時不存在隱瞞房產實情的情形。雙方簽署的租賃協議應合法有效。

以上為答辯意見,請法院依法裁判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答辯完畢!”王川道。

“原告,就你的主張進行舉證。”女法官道。

“證據一,調解協議,證明原告與被告二的關係,出租的房產屬於原告所有,被告二僅有居住權。

證據二,租賃合同,證明被告二未經原告同意將居住的房產出租給了被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