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待遇挺好的,我想繼續在哪工作,合同還不到期呢。”胡忠旺點頭道。
“嗯,您當時被派到項目公司工作時,勞動關係有變更嗎?有沒有另外再簽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補充文件?”王川問道。
“沒有,當時都是內部調派, 我們是根據公司的要求去的項目公司,工資什麼都是總公司發,我算是總公司的人,項目公司隻是個殼子,一般存在的時間都不長,項目做完了就注銷了。”胡忠旺道。
“嗯, 根據您提供的材料,我個人覺得建築公司涉嫌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您之前在建築公司的職務是什麼?”王川問道。
“我是項目經理。這跟我的案子有什麼關係嗎?”胡忠旺問道。
“如果您在公司的職務具有不可替代性, 比如總經理, 財務負責人等職務,一旦被別人頂替,法院是不可能判決公司將已經就職的人員辭退,由你繼續擔任該職務的,這種情況下法院很難支持您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主張。
一般情況下在庭審過程中法院會釋明,讓你變更訴訟請求。”王川解釋道
“哦,我的職務不屬於不可替代的,我就是個普通職員,在與不在都不影響別人。別人也不影響我。”胡忠旺道。
“嗯,您這案子的爭議焦點在於是否構成客觀情況變更,我認為項目公司到期注銷不能算是客觀情況變更。至於法院會怎麼判,我不敢給您保證。
您這案子後天上午九點開庭,委托律師了嗎?”王川問道。
“沒委托, 之前我找律師幫我寫了一份起訴狀, 本來我想自己去開庭。但是後來我覺得還是請個律師心裏比較踏實,正好聽說您在代理老於的案子,所以我就過來了。您看我這案子……”胡忠旺看向王川道。
“我們可以代理您的案子, 我看您的勞動合同上寫的工資是兩萬元,實際上是這個數嗎?”王川問道。
“除了合同上寫的工資,我還有項目獎金,但是獎金多少不一定,要看項目情況。”胡忠旺道。
“您這案子涉及的金額比較大,單單一年的收入至少二十四萬元吧,您還可以要求對方補發從辭退之日到恢複勞動關係之日的工資。
另外,您的勞動合同要到明年才到期,如果法院支持了您的訴訟請求,工資加上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可不少錢啊!
所以您這個案子,如果是我代理的話,律師費至少要兩萬元。”王川道。
“二萬元!”胡忠旺麵色有些猶豫。
“老胡,王律師絕對靠譜,如果現在有律師告訴你,你這案子包贏,你敢委托嗎?
你讓律師給你出保證書試試!我敢保證,沒有律師會代理你的案子,隻能你自己去了。
那些拍胸脯的律師都是嘴上說說, 讓他們落在紙麵上,肯定都不敢!”於德誌見胡忠旺有些猶豫,勸說道。
胡忠旺沉吟片刻道:“可以,但是我有一個要求,必須是王律師代理我的案子。”
“沒問題。”王川說完,轉頭讓嶽珊去準備委托手續,再把案件材料複印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