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9章 N+幾(1 / 2)

“你們覺得補償金提高到多少合適?王律師,按照法律規定補償金應該怎麼給?”曹總問道。即便是多給也得有理有據啊,不能隨便定,否則怎麼向上交代啊!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超過六個月的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另外,貴司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多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關係,也就是所謂的代通知金。”王川道。

“這一個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什麼?是平時發的工資嗎?”一位戴眼鏡的男副總問道。

“不是,是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是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代通知金的計算標準為離職前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這兩個標準是不一樣的。”王川解釋道。

“如果這麼說的話, 除了應該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外,剩下的都是公司可以決定給或者不給的,是不是這樣?王律師?”曹總道。

“是的。其他的就看公司的情況了。當然之前提過的工傷員工和三期女職工不再此列,除非他們自願解除勞動關係。”王川道。

“那沒關係,他們不願意走可以全部調入勞服隊,去搞三產。”戴眼鏡的副總道。

“其實就是N+幾的問題。如果咱們公司要提高補償標準,可以從這入手,隻要上麵批準同意,合法合理,沒什麼問題。”人事部女經理道。

“嗯,下麵大家說說吧,補償多少合適?人事部你們說說。”曹總開始點將。

“我們覺得……N+5吧!”女經理邊說邊看向丁主席和其他幾位副總。她不敢說的太高,怕公司領導對自己有意見。

“少啦, 咱們公司員工的工資都比較低, 管理層就不說了, 我們副總級的一個月工資才不過八千多, 即便是各種獎金都算上一個月也就一萬多點。

咱們公司的員工就更慘了,由於長期業務不飽和, 很多員工一個月隻能拿兩千元的基本工資,沒有任何獎金。即便是生產崗位的班組長一個月工資都不到五千元,連帝都的社平工資水平都達不到,屬於拉後腿的那一幫。

要我說應該按照N+20給。多了上麵可能批準不了,少了員工肯定有意見,搞不好會鬧事。”戴眼鏡的副總道。

他相比其他兩位副總工作年限短,年紀也小,也是最沉不住氣的一位,之前本來說好的,公司搬遷去外省,他是作為搬遷後新公司的總經理來培養的。結果現在不搬遷了,他心裏落差有點大,心灰意冷,打算拿錢走人了,所以說起話來沒有太多的顧忌。

“上麵是增加了人員安置專項資金的數額,但是如果這麼支付經濟補償金恐怕這點錢不太夠啊!”曹總皺了皺眉頭道。

他嘴上不說,但是心裏還是很理解剛才說話的那位戴眼鏡的副總的,三十來歲的年紀,又是幹技術出身, 正是幹事業的時候,突然公司調整了搬遷政策,全部改為勞服隊,那還要技術幹嘛,關技術屁事啊!這麼下去這一身本事不就費了嘛!還不如買斷工齡走人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