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麵審稿時發現:王川寫的太過於實務化,如果不是奮鬥在勞動領域一線的律師隻能照本宣科,甚至有些問題是有爭議的,各地又執行標準不一,所以誰拿到稿子都發怵,更可氣的是不管誰發言都會成為遠方律師事務所的代言人,這樣的稿子自然不入上麵的法眼。
另外一位是個大學教授, 他寫的東西太理論化,在學校給學生看看尚可,會上發言隻能嗬嗬了,在吳承看來他就是在哄弄事;本來象牙塔內的人就清高,吳承一打電話,對方就知道是什麼意思了, 都是老狐狸玩什麼聊齋啊, 人家自然能應付就應付,過得去就行了, 誰會認真寫,再說了寫好了又能怎麼樣,還不是給別人做嫁衣。
最後那位是個老律師,是體係內出來的人,原來就是耍筆杆子的,寫東西很有一套,這些年雖然不怎麼做勞動業務了,但是卻很懂上麵的意思。他寫的東西也符合上麵的心意,但是卻缺少新意。
今天研討會一開始,各方就亮出了大招,你方唱罷我登場,都想在大會上露個臉, 看看相似的問題在其他國家或者地區是怎麼處理的, 雖然法律體係不同,但是並不妨礙大家相互借鑒和參考。
國內的法律體係屬於大陸法係, 但是很多法律法規,比如公司法、知識產權法、信托法等卻參考了英美法, 誰叫人家在相關領域更成熟呢。
就拿信托法來說, 美麗國在獨立戰爭時就已經開始出現信托業務,國內二零零一年頒布《信托法》時,美麗國的信托法已經發展的想當成熟和完善,給國內的信托法和相關規定的出台提供了很多參考。知識產權法的發展也是如此,多是借鑒的國外相關法律規定。
所以不同法係之間除了程序上的差異外,實務上都是有相互借鑒的可能的,法學理論上也是如此。
之所以讓王川上場發言,並不是上麵高風亮節,把出風頭的機會讓給了他,而是因為今天的發言結束後,有半個小時的提問時間,下麵的人可不管你是誰,真問啊!問起來恨不得刨祖墳,這種情況下如果派個不合適的人上去發言,萬一被問住了,豈不把老臉都丟到國外去了。
大家來參會不過是來露個臉,事後也好發給微博、微信說自己參加了國家研討會, 吹噓一把,犯不著非得上台去窩頭翻跟頭—現眼!
很快便輪到了王川登場,上台後,看著台下黑壓壓的人頭,心裏不緊張那是瞎說,最主要的是之前王川沒有心裏準備,完全是奔著打醬油來的。
按照打醬油的程序,入場後先與寫著大會名字的熒屏合影,再拉幾位知名勞動領域專家照了相,然後亮一亮寫著自己名字的參會牌子,基本上程序就結束了。誰知道天上突然掉下來一個大餡餅,把他給砸暈了。
最讓他緊張的是,之前的寫的東西都沒帶來,更沒有ppt展示。
“諸位法律界的同仁,大家好,我是遠方律師事務所的王川律師,之前看了大家的PPT ,我突然覺得也許不用PPT 對我來說是個好主意!”王川開玩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