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蘭恩在前麵帶路的時候,雯朵格悄悄來到了弗雷旁邊,那雙像貓一樣的眼睛在兜帽下閃閃發光。
“聽我說……你,我不知道你是誰,也不知道你從哪裏來,但這裏隻有我們兩個人才能清醒看待事情,所以我才來請求你:不要讓蘇爾看到天堂之光。”
弗雷掃了一眼周圍,其他人似乎沒注意到雯朵格,於是他也挑了挑眉毛,玩味地道,“我還以為你把混種人都看做偉大的鬥士。”
“是偉大的鬥士的後代。我相信混種人是有資格變得偉大的,我們很強,可以做很多事情,這就是我們被趕到這裏的原因,我們嚇到了別人。但在洞裏打獵是一回事,去迷宮戰鬥又是另一回事。”雯朵格的瞳孔放大,湊得更近了,“我去過那裏,我這輩子都在訓練,所以我可以一路走到最後。起初我們這些追蹤者人數還要更多,當時我們年輕而愚蠢。”
“外麵有一整個世界在等著我們,幾隻怪物又算什麼?我們當時是這麼想的。但我們沒有準備好,。迷宮不僅僅是身體上的挑戰,它還會欺騙你,讓你懷疑自己的想法。它很狡猾,遍布陷阱。它像原始的夜晚一樣黑暗。在某些時候,你開始覺得自己像是在一個活物的肚子裏,剛剛被它生吞下去,就連空氣本身也在侵蝕你的皮肉……”
雯朵格看向一旁,“我不得不從朋友的錯誤中學習不得不跨過他們的屍體,從而走得更遠。我不想再這樣做了……而如果一群準備不足的戰士莽撞無知地闖進迷宮,這一切都會再次發生,這都是因為蘭恩相信一把發光的劍可以幫我們解決所有問題。”
弗雷有些動容,他必須去思考雯朵格話中的真實性,因為他也不覺得一把劍能解決什麼問題,天使的寶劍就在他的體內,他能清晰地感覺到,現在不過才稍微恢複了一些力量,最多就是召喚出來發光,然後給友軍聊勝於無的1點臨時生命,或者亮瞎敵人的狗眼而已。
“但是蘭恩似乎篤定那種光芒應該被混種人看到。”弗雷斟酌著開口道。
“蘭恩……”雯朵格呲著牙,從喉嚨裏發出低啞的咆哮聲,“他想扮英雄。如果你還記得的話,他的第一個想法就是拿起劍,一頭衝進迷宮。你覺得這聽起來像個計劃嗎?對我來說,這聽起來像是自殺。最糟糕的是,部落,可能真的會認真考慮他的話,跟著他行動。”
弗雷笑了笑,“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們部落有很多孩子都失蹤在迷宮了,你難道就一點也不擔心嗎?”
“我想。但我不會為了幾個愚蠢的孩子而拿部落的未來冒險。蘇爾酋長猶豫不決是有充分的理由的,他也明白這對部落有多危險。蘭恩是唯一一個從這幼稚的英雄主義遊戲中獲利的人。如果有必要,我會自己一個人去找他們,或者他們的遺物。不講任何英雄主義,全靠自己。隻拿自己的生命冒險。”雯朵格放慢語速,“你和你的朋友們可以跟我一起走。也許我們可以一起走到迷宮盡頭,找到通往地表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