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明鑒,”劉誌臣道:“這其中確有隱情,一直讓卑職頗為犯難。”
“這案情清楚明白,凶犯一到案,不待用刑立即全部招認。若不是卑職心存不忍,怕遭報應,不會拖延這些時日,早該下判結案了。”
“哦?”潘啟扭轉過身子衝著劉知縣,全神貫注的聽著他的下文。
“案發後,縣衙的捕快立即四處查訪線索,已經有了些眉目,有人曾親眼看見真凶自死都家中倉惶逃出。”
“正值此案即將真相大白的當口,忽有一人來舉報,說是他也親見凶手自現場逃出,並且認得此人就是白礁村的許某。”
“卑職當即差人將許某鎖拿到案,凶犯到案後招認得太過痛快,反而讓卑職起了疑心。”
“詳審之下,疑點眾多,很快就露出了破綻,許某不能自圓其說,情急之下隻一味的說,人是我殺的,事情是我做的,無須再問,隻求速死。”
“卑職料定他有難言之隱,遂屏退了皂隸和書辦,隻留下刑名師爺,我二人連哄帶嚇,費了好大的勁才逼他說出了實情。”
“真正的凶犯是金員外的兒子,人稱金牛角的惡少,因案發時有人見他從死者家中倉惶逃出,他情知逃不過官府緝拿,遂讓他爹指使管家錢某尋人頂罪。”
“恰這許某的爹娘借了金家的印子錢無力償還,錢某遂施以威逼利誘,以五百兩的價錢買得許某爹娘逼自家兒子替金某頂罪。”
“卑職知曉了內情後,遂勸他道,你爹娘興許是讓債主逼得急了,哪有把自家的兒子送上死路的?”
“人死不能複生,哪能為區區五百兩就枉送了性命?你若現在反悔還來得及,雖然也有應得之罪,但出於錢某脅迫,父母相逼,情有可原。”
“縱是判你做個一年半載的苦役,也總強過年輕輕的就送了性命。”
“見他仍是一個勁的的搖頭,卑職猜出一二,又對他道,明日本官差人將你父母傳來,你同他們說,拿了人家五百兩銀子,總不能三兩天時間就花了個精光吧?”
“把剩下的都拿出來,差了多少,本官可酌情為你填補上,如數還了人家,你就可以翻供了,至於緝拿真凶,那就是本官的事了。”
“嗬,”潘啟越發的對劉誌臣感興趣了:“你這知縣當的倒是大方,自己掏銀子貼補給人家?”
“回大人,卑職不敢說有多幹淨,但手也不敢伸得太長,所以並沒有多少進項。”
“俸?和養廉銀還要養活一家老小和兩個師爺,應付諸多開銷,沒有多餘的銀子貼補給他。”
“那你如何那樣說法?”
劉知縣狡黠的一笑,道:“那時正在給潘大人府上建房,人工物料還沒有結帳。若真是需要填補,卑職可以將這筆錢打到建房的花費之中,自然有人出這銀子。”
“哈哈哈,”潘啟終於忍不住笑出聲來,他指點著劉誌臣道:“讓你在這做知縣,真是屈了你的才了,你才應該去商部,這算盤打得真是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