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我願陪他一起死!
龍城,
某個酒吧之內,赫赫有名的俏寡婦葉青璿,正在一個人喝酒。
她真的很漂亮,
雖然已經是三十歲出頭,可是,她保養的很好,再加上底子好,臉蛋兒看起來至多也就二十五六的樣子,非常精致。
當然,
她最為引以為傲的,自然還是她那足以秒殺99%女人的搖曳身段!
而且,
葉青璿也非常喜歡穿旗袍!
夏柳為何喜歡穿旗袍?其實,她是跟葉青璿學的,她就是在模仿葉青璿!
準確的說,
葉青璿幾乎是整個龍城,所有有野心的女人的驕傲!
畢竟,
當年葉青璿是被買進林家衝喜的,可後來,葉青璿卻通過自己的努力,搖身一變,成為了林家的主人!
無論她到底用過何等見不得光的手段,她現在已經是執掌七大姓之一的林家,
這個結果才是最重要的!
唯一的區別就在於,
夏柳相對更加年輕,所以喜歡黑紅相間的修身旗袍!
而葉青璿成熟動人,她更喜歡那種純黑色的旗袍,這也與她一直以林家【未-亡-人】的身份自居有一定的關係。
這間酒吧很小,
但很精致,而且,酒吧之內播放的並不是那種嘈雜的動感dj,而是播放的《貝多芬鋼琴曲》!凸顯出了非常強烈的小眾格調!
酒吧的生意並不忙,
但,沒人會在乎,因為,這間酒吧本就是葉青璿開的!
今晚,
葉青璿又一次喝醉了,已經是醉眼惺忪!
酒吧之內,
很多人都在偷偷的打量著葉青璿,非常眼饞,不過,卻根本沒人敢上前!
所有人都知道,葉青璿逢酒必喝,逢酒必醉,從無例外!
但,
與此同時,醉酒之下的葉青璿,也是最為危險,最為可怕的!
早年間,
有人趁著葉青璿醉酒,想要占葉青璿便宜,結果,迷迷糊糊,連腳步都站不穩的葉青璿,卻硬生生廢掉了那個人!
那個人並不是普通人,
他是龍城七大姓之一,墨家小公子墨景深!
可是,
縱然如此,墨景深依舊沒有落得一個好下場!
葉青璿出手真的非常狠,
她親手掰斷了墨景深右手五根手指,然後硬生生逼迫墨景深把他自己的五根手指,就著烈酒,全部吞入腹中!
當然,
墨景深的保鏢更慘,十名保鏢,全部被葉青璿親自下令,沉到江底喂魚!
最為恐怖的是,
事後,墨家非但沒有找葉青璿麻煩,反倒是備了厚禮,來給葉青璿賠禮道歉!
其實,
龍城有很多人都覬覦葉青璿,畢竟,所有人都知道,隻要征服了這位俏寡婦,隻要能夠入了葉青璿的法眼,哪怕隻是一個普通的小白臉,也會搖身一變,成為林家男主人!
七大姓以及龍城各大家族,更是巴不得能夠得到葉青璿的青睞!
他們都熱切的希望能夠跟葉青璿聯姻,隻要成為葉青璿的男人,
就等同於如虎添翼!
很多人甚至在私底下非常認真的討論過,既然葉青璿好酒,那麼,何不趁著葉青璿醉酒之後,
直接生米煮成熟飯?
墨景深就是一個吃螃蟹的人!
從那之後,
整個龍城,就再也沒有任何男人,敢打葉青璿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