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的是,他覺得一擊一隻喪屍,看起來會很帥,很爽。
人生在世,這種又帥又爽的事情可不多,遇到了一定要牢牢把握住機會。
在自己和自己商量著解決掉這個遊戲的初始屬性問題後,張凡就重新上路了。
這次他沒有選擇開車前進,因為他目光所及,前麵的路況不是很友好,到處都是廢棄撞爛的汽車,有的甚至還冒著熊熊大火,地上也時不時的出現一兩具死像難看,連喪屍都變不了的殘屍。
要是自己就這樣開車過去的話很容易剮蹭或者撞到這些障礙物,導致車子受損。
畢竟這車是借的,要是有機會的話,張凡還是想把車還回去的,畢竟老話說得好,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還有一點就是走著去的話,還可以沿路收刮收刮物資,找找趁手的武器,總不能開著車每次遇到喪屍了都要下車臨時去找武器吧!
自己又不是真的武器大師,什麼東西都能拿起來耍兩下子。
張凡棄車步行,繼續前進,他一路走走停停,不慌不忙的四處張望,如同郊遊一般。
很快他就在路邊的一具殘屍的身邊看到了一根金屬製的棒球棍和一個染血的雙肩背包。
“叮!恭喜你!獲得金屬棒球棍×1,獲得一隻背包×1。”
張凡嘴裏給自己配著音,走了過去,他先從地上撿起金屬製的棒球棍,隨意揮舞兩下,棒球棍劃破空氣發出了淒厲的呼嘯風聲。
雖然棒球棍的重量對他來說輕了一點,但是符合人體工程學的握柄和為了增加打擊力度而頭重腳輕的設計,還是讓他滿意的點了點頭,覺得這才是正常人用的武器,讓什麼狗屁路燈見鬼去吧。
隨後他放下了手裏金屬製的棒球棍,把目光放到了那個染血的雙肩背包上。
希望這裏麵也能有點好東西,比如說一背包的手槍和彈藥。
可惜當張凡打開了這個染血的雙肩背包後,發現裏麵除了一些男性的衣物以外,並沒有什麼值得他眼前一亮的好東西。
“呸!”張凡鄙夷的看了一眼那具殘屍,嘴裏罵罵咧咧的說道:“窮鬼,出門連把槍都不帶,活該被喪屍吃掉。”
不過說歸說,這些衣物對張凡來說也不是完全沒有用,畢竟他到現在還隻穿著一件看上去像是緊身衣的振金戰衣。
他把背包裏麵的衣物全都倒了出來,在地上翻翻找找,找了一件看起來還不錯的棕色的夾克當場就給換上了,然後又挑了一件灰色的工裝褲,也是當場就給換上了。
穿好衣服後,張凡就變成了一個地道的浣熊市居民,不用再穿著看上去像是變態的緊身衣繼續走路了。
他把金屬製的棒球棍豎著塞進背包,把一截棒球棍的握把露在外麵,以便自己隨時需用,然後背上這隻背包繼續前進。
張凡有了趁手的武器,當然是要去找幾隻喪屍試一試手,不過不知道是不是這條街道上的喪屍都被人引走還是這裏的喪屍本來就是很少。
一路走下來,他除了剛開頭的那三隻喪屍以外,一隻喪屍也沒有再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