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李牧,楊大律師心裏一陣感慨。
人都需要相互理解的。
哪怕他作為律師,將官司打輸了,也是很需要理解的,可惜現在的人,一個個脾氣暴躁,不是罵人就是推推攘攘。
“這不是楊大律師嗎?”
這時。
從法院門口走出來一群人。
其中包括被放出來的程正和他的家人,走在前麵的律師,身穿黑色職業裝,剪著一頭幹練的短發,臉上也戴著一副顯嚴肅的亮黑色眼鏡。
一見到來人。
楊大律師頓時變得拘束,扭過腦袋,不好意思再多瞧這位剛才將他按在法庭上狠狠摩擦的女律師一眼。
都是政法界的律師。
楊大律師自然認識這位長得很符合他審美觀的黃佳麗律師。
原本。
早上剛上法庭,楊大律師一見到辨方律師是她,心裏還微微有點竊喜,打算用自己專業的知識,在法庭上擊敗她,讓她感受他的強大,從而對他另眼相看,畢竟女人都喜歡強大的男人。
一開始他就是這麼想的。
可開庭之後,楊大律師才知道自己的專業知識在人家麵前,就是小學生做題,根本沒有技術含量可言。
人家開庭第一句話。
“按照程先生提供的證詞,你們剛認識一天,就發生了超乎尋常的關係,請問餘小姐,這是真的?”
這種事雖是事實,但怎麼可能有證據。
無非對方律師在給在場所有人心理暗示一件事。
“她不是一個好女人”。
有個這個暗示之後,再給出她為了錢,就顯得順其自然。
而楊大律師錯就錯在,他沒有第一時間反駁對方律師提這種無關打人的問題,反而也轉頭看向他的雇主。
好像對這個問題也很感興趣一樣。
然後。
不明所以的餘慧,回了一句“我對他一見鍾情”。
這樣的回答,其實很完美了。
不僅回避了對方律師的咄咄逼人,還側麵涉及到了愛情。
畢竟一見鍾情確實容易控製不住自己,剛認識一天,發生點出乎意料的事情,也在情理之中。
尤其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
一見鍾情,不可以直接演變成一炮之情。
可程正找的律師,專業性明顯比楊大律師強了不止一個等級。
開口回了一句“所有的一見鍾情,不過是財色起意”,之後就將餘慧和程正相處這段時間,經常教唆他回家要錢的事說出來。
麵對這樣的情況。
楊大律師也有無數機會可以反駁對方,但他隻懂法律條文,哪怕讓背誦幾百條法律法規也沒有問題,可這種超出法律條文範疇的問題,他完全沒有隨機應變的能力,而是腦袋像被門夾過一樣,回道“哪怕餘女士真的為了錢,但她被打是客觀事實”
再之後。
程正提供自己身上被餘慧撓出的輕傷鑒定書。
結果顯而易見。
一個女人見財起意,勾引男人。
打算用身體,勒索一筆分手費,最後價格談不攏,引發口角,演變成互毆。
唯一慶幸。
程正很大度的沒有起訴勒索。
其實哪怕他起訴也沒用,因為餘慧用的手段根本構不成勒索,程正不過在律師暗中授意下表明一種態度而已。
“你媽的”
見到楊大律師臉上的微表情。
餘慧胸腔被怒火填滿,罵道“原來你個傻逼和他們是一夥的”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