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弗羅拉伸出一個手指:“一千脈,也許還遠點。”
……這,一千兩百公裏以上,來回一個月還是少的,能不能成啊?
哪怕是騎馬,從他所在圈子的騎馬愛好者的說法來看,也快不到哪裏去。馬並不像大眾所想一樣想跑就跑,如果要全天行動,隻能走,偶爾慢跑幾步,跑多了會累死。個人使用不像軍事送信一般,可以每距離二三十公裏有一個驛站用來換馬,每天實際上能行動一百公裏以上都是不錯的馬了。所謂千裏馬,隻不過說馬的速度快,換算後一天能有千裏路。普通馬的奔跑速度一般不超過三十公裏每小時,大型比賽級馬在衝刺時能接近六十公裏每小時,可那移動距離絕對不會太遠。實際上超過一萬米的全速奔跑對於馬的負荷就已經到極限了,哪怕比賽級用馬發生猝死都有可能,而且那些騎師的重量可能隻有雷雲的一半。用來趕路總不可能跑個十幾公裏讓馬停下來喘幾個小時吧!那還不如走,馬走路的速度可比人快多了,也不需要怎麼休息。
“有沒有比騎馬快的辦法?”雷雲出言詢問。
“有,但是你用不了那種東西。”阿弗羅拉給出了肯定的回答。
“為什麼?”
“你太重了。”
一百三十公斤,加上背包二十來公斤,三十公斤的盾牌,還有一把雙手劍大概五六公斤的樣子。即使對馬來說,他想要騎一整天也不可能,速度更快,也有可能意味著負重更低。
說到雙手劍,雷雲把劍抬起來看。劍與普通劍不同,不是西式雙手劍一般呈片狀,它是一把雙體劍,約十公分寬的劍身中間有一條幾毫米寬的縫,縫中有幾處支撐物連接兩側,兩側都是直刀的形狀,在劍首處刀鋒幾乎貼合。而且它還是複合材料鍛造的,劍鋒附近有淡金色,劍脊處則偏灰,連接處是銀色,整劍非常厚實,總重量卻不到六公斤,不知是什麼材料所製。劍沒有裝飾物,也沒有銘文,除了劍身上有一些貌似鍛造或冷卻留下的不規則雪花狀紋路,劍柄和直直的劍鄂都隻用簡單的粗布包紮。
將劍倒立著遞給阿弗羅拉:“給你用。”
阿弗羅拉瞪大眼睛,側過臉抬頭看雷雲:“你知道這把劍有多貴重嗎?”
“不論多貴重,它都是給人用的。”在他看來,一把劍或是刀如果隻用來裝飾,它就再也配不上名劍之稱,隻能算做古玩。
聽到他的話,阿弗羅拉默默的接過劍,輕輕的用手撫摸劍脊。她是知道這把劍的,是七八十年前號稱最強勇者之人的佩劍!他也是個魁梧壯漢,體形比起雷也毫不遜色,是個狂戰士,隻是當初不知道腦袋是不是被什麼動物踢傷了,竟然敢一個人來找尼古拉大人單挑!結果很明顯,他的裝備幾乎無損,人卻很可能被尼古拉大人燒成灰了!
劍的劍鋒材料被稱作泰米爾金,阿弗羅拉隻聽過名字卻從未親眼見過,據說能輕易的切開龍晶那種硬度的寶石!除了硬,它還很難加工,古籍上提到泰米爾金,說是要架在熔爐之上,不停反複鍛打,曆經八個單月日即一百九十多天才漸漸成型!
劍脊也同樣不是簡單東西,叫史萊姆金,同那些生活在精靈村落周圍水域邊的史萊姆一樣柔軟,史萊姆金所造的細棍,可以直接用來當弓弦!它用來鍛造武器很麻煩,由於性質問題,隨著時間過去,它會逐漸變成球形,因此還需要另一種很特別的材料來給它固化形態。就是劍身上那狀似雪花的物體,它是碎紋鋼,但其實並非是金屬,是透明的,硬度一般,但僅僅隻需極薄的一層,就可以用來給史萊姆金定型,還一個作用就是,任何金屬都可以緊緊的與碎紋鋼鍛在一起,否則史萊姆鋼不論如何鍛造,都會逐漸變成一個個小球分離出來。
這是一把無法用金幣來衡量的劍,當初的最強勇者屠殺了兩條龍的所有積蓄都花在這把劍和雷手上的盾牌上。或許是因此他才打起尼古拉大人的主意?
思考了一下,阿弗羅拉對雷雲說:“這把劍的顏色太特別了,我們要先去找把劍鞘,否則光強盜我們就應付不過來。”
雷雲撓了撓光頭,有些不以為然。
“旁邊不是有泥土嗎?把劍弄髒不就好了。”
雷的腦子的確跟普通人不太一樣。弄髒了讓喜歡幹淨的她怎麼背?
阿弗羅拉翻了個白眼,沒有理他。
阿弗羅拉沒有帶著雷雲回城,直接到了城東的邊緣區找了個木匠鋪當場做了個木質劍鞘,呃,或者說劍匣比較合適。
之後兩人沿著城東的碎石路,找到了馬屋,這次雷雲注意到,原來馬屋和小馬屋是在一起的,距離才不到一百米,中間隻有一個茶館之類的建築。